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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2, 2020

I like Trump, but I don't love him

I like Trump, but I don't love him 之大逆風雜感 XD (警語:真的很雜,不雜不用錢)

最近有些粉絲頁會拿民主黨角色來比擬國民黨,大玩政治fuzzy 翻譯的梗,我頗不認同。在我看來,民主黨與民進黨近年的某些趨勢相像得多。(說明定義:政治fuzzy 翻譯就是在辛普森家庭等卡通之中大鳴大放的作法,而我對此評價很低。因為美國與台灣的各種時事畢竟不是緊密對應,中文版內容往往變得支離破碎、概念亂湊,在我眼中,這與過去那些是非混亂的政治相聲得以成長的沃土,根本是一脈相傳,有害於建立嚴謹思考的公民意識。)

民進黨與民主黨在議題上都是偏向進步立場(例如支持同婚、對墮胎的立場較諒解、相對支持廢死、強調社會福利等),支持群都是原本來自中產階級與勞工而對手政黨偏向財團,但都是近年來轉型成為吸引較高學歷與專業人士以及業界。而川普所乘的厭惡菁英的民粹旋風,則有幾分像似前幾年韓國瑜的崛起。

這篇桑德爾的文章批評民主黨毫不遮掩的對低學歷者的歧視。這也是我自己的美國朋友圈的經驗驗證。支持民主黨的人,往往將支持川普的人形容成一群扁平的群眾:沒知識甚至反智、不識好歹所以不知道民主黨的低學費與全民健保政策主張之中他們將受益最大、被川普的話術所騙。實在令我想到之前我的同溫層對於韓粉的想像。

然而社會必須修復而非加深分裂,我推崇鄭國威提出的「因應假新聞的典範」提出的概念(註1)。我們不需要仇視相信假新聞的人,立即選擇對立,將「相信而散布的人」立即等同於「惡意製造消息的來源」;反之,我們應該開發疫苗、提升免疫力,也就是加強媒體識讀教育。我也是如此看待與自己政治概念不同的人。對於至今支持黃國昌、柯文哲的人,民進黨的熱中支持者不需要也不應該用什麼「中共同路人」之流的說法攻擊,而是該從根源信念、更加緊扣議題去討論。這是泛綠近來常被稱為「綠共」的原因。許多網路論戰都有這個問題:大家似乎都假設對方與自己接收過一模一樣的資訊。而這個前提常常根本不成立。如果一個人不願意在討論爐渣案、萬人血清、美豬議題的時候,試著去讀過自己沒有讀過的資料、理解對方的疑慮,那麼我覺得爭辯的兩造真的沒有誰比較高明。

川普其實對於美國人來說是一個很可怕的災難總統。你能夠想像總統跟知名AV 女星外遇,然後還付錢給他、用法律協議買他閉嘴,甚至這筆金流還疑似來自政治獻金嗎?你能夠想像任何政治人物直接雇用自己完全沒有政治圈歷練的女兒女婿進白宮,擔任要職嗎?你能夠想像台灣的政治人物在電視中說出「直接抓女人的屄」因為他們喜歡嗎?你能夠想像蔡英文覺得陳時中跟公衛專家們不稱職,所以自己整天開記者會說明疫情,卻聲稱怕引起大眾恐慌所以一直說「不用擔心這個疫情真的沒什麼嚴重的」,國家卻每天一直幾萬幾萬的確診,直到全國死了20 萬人還沒個盡頭嗎?

我身為台灣人,當然比較希望川普當選。這是相較於民主黨的拜登之下的選擇。但是我們真的不需要被川普所綁架,甚至幫他擦脂抹粉到這種地步。

註1:因應假新聞的五種典範,鄭國威
https://medium.com/鄭龜煮碗麵/因應假新聞的五種典範-a9786547bf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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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8, 2020

討論與多元意見 (II)

[公式] 議題A 對我而言比較重要,但是議題A 所牽涉的主體S,在議題B 有其他爭議。

在2020 總統大選之前的國安威脅之下,打民進黨不通過礦業法,是為中共做倀。(不是礦業法或民進黨沒有瑕疵)

在metoo 運動之中,大聲談性侵害誣告案例,是縱容強暴文化的更大危害。(不是否認性侵害的冤案受害者存在)

在BLM 運動之中,可以談反政府的滋事份子造成的危害,但是也請至少花相對的精神去了解美國社會中的種族衝突,已到了某種臨界。

如果某人的答案是,他對議題A其實沒什麼感覺,對議題B 比較有興趣,那麼討論這兩件事的過程與人,其實應該分流,不需要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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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3, 2019

試著去同意我能夠同意的意見中,最偏向我反對的言論 (The most marginally agreeable)

去年11月的選舉中,父親輔選的里長順利連任了。

從我有記憶以來,父親就支持民進黨。陳水扁選上總統,眾人欣喜若狂的那夜,他曾非常開心地說,他要開始轉為支持國民黨了。因為他希望當個在野黨的支持者,永恆牽制當權者。當時我想他是喊喊而已,因為明白他有多熟悉與痛恨國民黨過去的威權作為。

爹娘居住多年的社區當年開發時有眷村淵源,藍綠比大約是7:3。之前的萬年里長毫無建樹,各種鞏固私人利益的囂張作為。幾年前社區終於找到一位好事者願意出來競選里長,一番苦戰後順利當選。該屆選舉的那一天,前任里長動員了貌似凶神惡煞的不正派人士在各投票所附近徘徊的行徑,仍歷歷在目。

當選之後,新任里長果然帶來氣象一新的社區發展。過去十年沒見過的基礎建設都動起來了,包括社區監視器、路口廣角鏡汰換、路燈照明與排水溝改善工程、電力與電信線路的地下化等,里長除了清廉、監工勤快、社區也組織了打掃志工,每個週末由里長帶頭打掃,持續的努力累積,讓整個社區的景觀四年後截然不同。住戶們最喜歡掛在嘴上的說法就是「房價都漲了不少」。

直到我碰巧參與了選前最後一天的競選活動,才詳細知道,其實這位父親近年出盡力量支持輔選的里長是位鐵桿深藍,選前之夜請上台說話的character witness 地方人士,是他們軍中的大學長,之前配合幫忙尋找資源與話事的,也是一位國民黨籍議員。在我還來不及驚訝的時候,又得知,本屆在輔選團隊的努力說服之下,共同配合的議員將也有民進黨籍。也就是,鐵桿深藍的里長競選時、要做鄉里建設時,是打算同時與一位國民黨與一位民進黨議員合作,也以此公開向社區宣傳拉票。

超越藍綠的合作,其實在這樣的生活中發生與實踐。I still believe there is middle ground in Taiwan. 這理應不需要標榜,因為過去至少十多年以來,政治協商切實地將台灣社會向前推進,「樁腳」與「利益交換」從未遠離政治實務。

在同溫層內取暖實屬難免,但我自求一旦驚覺自己在妖魔化、嘲笑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就該適可而止。如果你自己的認知不願意動搖分毫,卻一味試圖改變對方的想法,這種溝通有很大機會結果是無效的。我最近在做的練習是,試著去同意我能夠同意的意見中,最偏向我反對的言論。To accept the most marginally agreeable statement. 甚至讓自己成為這樣的想法的傳遞者。停止極化思考、跨出同溫層,是現在的我想做的。

最後,與大家分享一場TED 演講:請對手一同吃午餐 Take the Other to Lunch-- Elizabeth Lesser 可選擇繁體中文字幕,不喜影片也可閱讀逐字稿。

https://www.ted.com/talks/elizabeth_lesser_take_the_other_to_lunch/transcript?languag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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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9, 2014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服貿) 資訊彙整

用白話講,一個國家可以不需要FTA就進行貿易單方自由化(比如香港或杜拜),要簽FTA,為的是把經貿互動納入條文,規範雙方的"公權力"。"公權力"不受規範,兩岸經貿終究只是玩弄在中國政府的專斷獨行中。而也因為這種台海的去國際化,服貿不可能如政府宣稱,成為台灣加入全球經貿的墊腳石。
--I-hsiu Lee, 2014.3.20

開始了解爭議以前,不可不知的現況背景條件:
1. 兩岸兩會於2013年6月21日簽署完成服貿協議。此刻這個協議已經簽署。

2. 2013年6月25日,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後決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也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全案包裹表決;未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不能夠啟動生效條款。爭議點在於國會要求亡羊補牢,進行簽署後的內容審查。(點此看具體協議內容)

3. 2014年3月17日,國民黨召開記者會宣布,召委張慶忠已在會議現場以麥克風依法宣告,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依法視為完成審查,因此將服貿協議送入院會,聯席會不需再審查。此舉被在野黨團抨擊為撕毀上項正式決議,繼黑箱作業直接簽署後,再一次地公然罔顧國會監督。


一些論述文章:

1. 為什麼服貿不該這樣草率被通過
http://www.wetalk.tw/thread-10607-1-1.html
作為入門閱讀,內容從自由貿易協定的基本談起。作者的立場是認為此版本的服貿不妥。
簡單來說,服貿其實有點像核四,核能不一定有問題,但亂蓋的核四問題可就不小了,同理,自由貿易協定未必有問題,但亂談判亂簽的服貿問題可就大了。

假設服貿真的有問題,那為什麼台灣還是有很多人支持服貿?
在現在這個階段,會願意出來支持服貿的,大概就是以下幾種人
A. 極端的自由貿易信徒
B. 受益產業的相關從業人員
C. 跟黨政高層關係良好的商人
D. 已經輸到脫褲,看能不能至少拿回點東西的商人

2. Forecast Error: Occupy Legislative Yuan 佔領立法院
http://forecasterror.blogspot.tw/2014/03/occupy-legislative-yuan.html
就像所有的政治口水一樣,這次應該也很快就會吵完了,然後呢?為什麼我總是肉眼觀察不到後續影響?一定是眼前這些人在小題大作吧。
對於具有這樣想法的人,一句簡單的解釋,就是「溫水煮青蛙」。
作為一個相信市場機能的經濟學家,我其實並不反對服貿協議這類的東西。如果協議可以帶來更自由的貿易往來,這個原則我是可以接受的。

不過作為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國民黨這次為了這個法案護航的手段我無論如何無法容忍。 如果行政權跟外國政府簽訂合約、協議可以不用國會監督,這跟獨裁有什麼兩樣?

服貿協議絕對不會是萬靈丹,老實說我也不相信它會像是反對者所說的毒藥。這個協議比較可能像是 ECFA 一樣船過水無痕,贊成者說得好處看不到,反對者擔心的東西大多也沒出現。比較有可能的後果是給裙帶資本主義多開幾道門,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講並沒有直接的影響(但是間接的負面影響仍然存在)。

3. Mikki Liu 在2014年3月18日寫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mikki.liu/posts/10152771571929368
作者認為這場混戰之中,看穿混亂的重點之一,是爭奪中國代理人的角色時,各親統派勢力間的傾軋。另外則是,乘著目前升高的抗爭民氣,考驗著反對黨到底是否有具深度的核心政策想法。重點在於思索,最終服貿還是會通過的前提下,可以交換到什麼?要優先主打交換到什麼?坐在地上耍賴、不上談判桌一樣是輸得徹底,對中簽署經濟協議可以不等於主權喪失。這手牌要怎麼打,才能夠小輸為贏?各方在野勢力的視野高度等,中長期的觀察。
大家似乎都將[對中簽署經濟協議=主權喪失]這組等號視為理所當然了。

轉向中國這種夾帶著政治意圖的特殊經濟資本的分析,以及人們如何從日常生活中,去建構這類資本對於主權的危害,也許是一個可能的解答。

4. Pei-Jun Huang 在服貿簽下去第2天的時候寫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lialiahuang/posts/10201784395237279
作者的立場是支持且肯定此次的服貿內容的,但認為服貿簽署既成定局,議會裡仍有體制面值得改進之處。
但這次連執政黨的立院龍頭王金平都跳出來批評,簽署ECFA時,當時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都有來報告」,但簽署服貿協議時「王郁琦卻從頭到尾沒向我報告」;可見對於攸關民生甚鉅的經貿協議簽署,黑箱作業、拒絕監督,是不分黨派都無法忍受的作法。

然而,逐條審查還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應該在服貿協議的爭議後,開始著手建立自ECFA以後就未完成的功課——建立一套經貿協議簽署的監督機制。

知名媒體人王健壯在日前曾撰文表示,從美牛到ECFA到服貿,馬政府習於秘密談判,不懂溝通,不會跳「議會與政黨政治」的探戈。這個批評可說相當公允,而進一步來說,可以讓一個政府自己決定要不要跳探戈,根本是制度的失職。

5. I-hsiu Lee 在2014年3月20日寫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eslitebear/posts/703944636295385
深度分析、平衡報導,去除恐懼之後,服貿協議對台灣的最大影響為何。
我認為服貿的問題, 假如我們去跟正常的新一代FTA, 比如韓歐FTA、韓美FTA(KORUS)甚至台紐FTA(ANZTEC)相比, 即可發現並可簡化為下列五點:
一、去國際化與去主權化, 非WTO架構的服貿協議
二、去法治化, 無從被保障的企業與個人
三、去法治化之二: 黑箱服貿
四、去社會的落後FTA
五、去機構對話, 各說各話?

2008年以來, 馬政府的兩岸接觸屢屢迴避民主法治的常規, 但要解決具體問題, 其實需要大量名稱敏感的"法規調合"(legal harmonisation)機制, 但服貿中完全沒有相關建置. 說白了, 馬政府希望讓兩岸政府透過大量躲避公眾檢視的"工作會議"與法制假期中的兩岸經合會, 解決貿易的各種問題, 而這也是讓國民黨永續執政的方法之一.

6. 黃丞儀:公民運動創造的憲法時刻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03/article/1145
服貿協議爭議,所帶出的憲政層級問題:不透明的兩岸談判與締約模式。
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對於兩岸事務只有極為簡略的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就這樣,沒了。

然而,和二十三年前(1991年)通過增修條文時相比,目前兩岸交往極為密切

但是,憲法只有空白授權,由國會自己制定法律去規範。而國會又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量授權行政部門自己決定。行政部門再用許多行政命令來處理兩岸事務,這一大批行政命令的制定過程相當不透明,公共參與的程度也極低。談判過程以外交或國家安全的名義不予公開,談判完了卻要全民買單。這種過程縱然符合現行法律、符合現行憲法,但與國民主權原則有所衝突,使得憲法正當性產生動搖。

延伸閱讀:
獵殺王金平:尋找馬邦伯的「殺機」
(2013 九月政爭的一種分析)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246

Forecast Error: The Root of the Problems in Taiwan
(台灣的裙帶資本主義)
http://forecasterror.blogspot.tw/2012/08/the-root-of-problems-in-taiwan.html

中共向王金平傳達什麼訊息?
(服貿的簽署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67d3a09-4cde-48f1-b1e7-1c770b65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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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4, 2013

萬歲!白俄羅斯 Żywie Biełaruś

先來聽這部電影裡的一首歌,
不存在的國家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QRr9PcpYs4

萬歲!白俄羅斯/ Viva Bel@rus/ Żywie Biełaruś ★★★☆☆


星星評等參考標準:
★★★★★=每次播都會想看
★★★★☆=不在意多看幾次
★★★☆☆=需要一點動機才會想重看
★★☆☆☆=不想重看
★☆☆☆☆=後悔看完這部片
最末兩種評等當然會很少出現
因為既然覺得看完片子都是浪費時間了
應該就不想浪費更多時間敘述它了

偶然的機會看到這部電影。我想介紹文最好的開頭方式,就是讀這首歌的歌詞。

For the General, this country is at war.
對軍事將領而言,這個國家是個戰場。
For the Liberal, this country is a plague.
對自由派而言,這個國家是瘟疫。
For the Rebel, this country is a prison.
對反叛者來說,這個國家是個監牢。
But for the majority, this country does not exist at all.
但是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個國家根本不存在。

For the Panslavist, this country is Russia.
對泛斯拉夫主義者來說,這個國家是俄國。
For the Satanist, this country is a coffin.
對撒旦信仰者來說,這個國家是個棺材。
For the Guitarist, this country is a string.
對於吉他手來說,這個國家是一根弦。
But for the majority, this country does not exist at all.
但是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個國家根本不存在。

Give your life to the country,
為國家獻出你的生命,
Which is dying in a cold sleep.
她快在一場冰冷的沉睡中死去。
Give your life to your land,
為你的土地獻出你的生命,
Which is covered with a grey snow.
她已被一場灰色的雪覆蓋。

For an illegal immigrant, this country is winter.
對非法移民來說,這個國家是嚴寒的冬天。
For Admiral, this country is karma.
對海軍上將來說,這個國家是業報。
(註:白俄羅斯為內陸國家,無海軍。)
For Bouncers, this country is a tavern.
對酒吧守門人來說,這個國家是個酒館。
But for the majority, this country does not exist at all.
但是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個國家根本不存在。

Give your life to the country,
為國家獻出你的生命,
Which is dying in a cold sleep.
她快在一場冰冷的沉睡中死去。
Give your life to your land,
為你的土地獻出你的生命,
Bridges were sleeping and the earth was lightened.
橋梁都睡了,大地被照亮。

這部波蘭公司拍攝的電影敘述白俄羅斯的政治,算是一個小品革命故事。劇情揉合部分事實與部份的誇飾,故事架構主要取材自一位真實的白俄羅斯年輕政治人物Franak Viacorka 被迫從軍,在軍中夾帶手機上網,透過部落格寫作軍中愛國洗腦教育的見聞,因而引起的風波。有關選舉舞弊的劇情則是影射2010 年總統大選作票事件,Lukashenko 以將近80%的得票率第四次連任,而其他幾位總統候選人以及集結抗議人士,在首都明斯克遭到軍隊毆打與逮捕。後續數個月仍持續有和平抗議事件,透過網路組織與發生。

以政治電影來說,這部電影其實沒有特別優秀。甚至其中描寫各種高壓統治與操縱群眾暴力的手法,也缺乏新意。又或許,因為這些手段仍然一如上個世紀一樣有效,所以掌權者也並沒有什麼需要進步的動力。充其量就是越來越注重公共形象包裝與媒體操作而已。但是因為時代背景是現代,所以仍有一些有趣的地方。如劇中設定的男主角是一個搖滾歌手,他以諷刺歌詞的創作感染歌迷,過程中原本對於政治並不特別熱中的人,包括男主角自己,慢慢地匯入成為了公民革命的力量。除此之外,透過網路散布資訊與集結力量的作法,近例如茉莉花革命,顯然說明網路成為現代促進民主化過程的重要新媒介,這樣的趨勢也被記錄在電影裡。

看完網路介紹提及主角藍本Franak Viacorka,去稍微查了一下這個人,想必是個令白俄羅斯當權頭痛的人吧。除了又年輕又帥氣以外,據說他是個公共關係與媒體行銷的專家。雖然我不瞭解白俄羅斯的政治,但這樣的角色隱隱令人嗅到一絲危險的氣息。就像是台灣當年仍處於一黨專制時期時,偶爾有一些黨外人士,用個人魅力吸引到群眾注意力與支持,在某個階段對於民主的進步做出貢獻。但是當台灣政黨解禁,甚至政黨輪替之後,有多少位能夠維持思考與發言的水準與高度,而不被個人利益考量腐化呢? 或是一度也是政治明星的普丁,始終不下台一事引起越來越多的爭議,令人感覺到,個人領袖魅力固然重要,但是強調政治人物的個人魅力,則後續發生不妙的事,機率似乎很高啊。這或許是自我感覺良好與獨裁獨斷傾向呈高度正相關的合理發展吧。

當然最後還是回到,穩扎穩打地促進公民獨立思考以及社會風氣的轉變,比起期待明星領袖帶來重大突破,要來得可靠。然而這麼好的事,當然很難發生。於是我們可以看看這樣的電影,想像與療傷一下。像歌詞裡所描述的"為你的土地獻出你的生命",那樣煽動熱情的說法,當然又有陷入極端的危險...... 真實世界就是這麼複雜又麻煩。


延伸閱讀:
一則本片英文介紹 Belarus: Feature film about repression and censorship
Franak Viacorka http://en.wikipedia.org/wiki/Franak_Viacorka
白俄羅斯的政治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arus#Political_culture
原文歌詞:
Краіны няма [ŻYWIE BIEŁARUŚ]

Для генерала краіна — вайна.
Для нефармала краіна — чума.
Для радыкала краіна — турма.
Але для большасці краіны няма.

Для панславіста краіна — адна.
Для сатаніста краіна — труна.
Для гітарыста краіна — струна.
Але для большасці краіны няма.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краіне,
Яна ў сне халодным гіне!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зямлі,
Яе сівыя снягі замялі.

Для нелегала краіна — зіма.
Для адмірала краіна — карма.
Для выкідалы краіна — карчма.
Але для большасці краіны няма.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краіне,
Яна ў сне халодным гіне!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зямлі,
Яе сівыя снягі замялі.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краіне,
Яна ў сне халодным гіне!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зямлі,
Масты спалі і зямлю асвятл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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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0, 2013

公民參與

1. 政治與媒體現況,公民的責任比例有多高?
到底是媒體餵養出閱聽大眾的壞品味,還是閱聽大眾的壞品味製造出這樣的市場環境,使得媒體必須迎合這壞品味才能夠套利? (如果媒體有求生壓力,尚能夠以此藉口開脫。最可怕的是不想賺錢/不需要賺錢的媒體。)

到底是政治人物餵養出選民的壞品味,還是選民的壞品味製造出這樣的選舉環境,使得政治人物必須迎合這壞品味才能夠掌權? (如果政治人物有求生壓力,尚能夠以此藉口開脫。最可怕的是不再有選舉考量,不在意支持度的政權。)

如果我們永遠允許他者擔負責任,允許自己不作為,等待世界變得更好,自外於「壞品味的人」圈,只是一種無所本的傲慢而已、也就是允許自己受到命運與環境的安排還沾沾自喜而已。我會認為「我的所有作為與無作為,也貢獻餵養了壞品味」,甚至要時時自認「我也是壞品味的人」。

2. 都是爛蘋果,政治冷漠是一種個人選擇?
兩種政治冷漠的層級:一個選民掌握了資訊以後,選擇以不參與投票或投廢票來表達己見,這樣的做法與一開始就與所有資訊絕緣,想來是有差別的。但是我無法想像任何一個正當的政治勢力,會運用它的影響力,鼓勵選民不要參與投票。「都是爛蘋果」的說法,自我排除了任何自身可以改變現況的機會,允許自己避免困難的抉擇,而維持自己的潔癖與「高度」──只要你曾有一瞬間覺得這敘述指的可能是你,不妨再考慮一次。選戰中容易受歡迎的是討論收益與直接受惠的群體,成本與代價一次又一次被鬼隱──別以為你放棄投票就不須納稅,不須一同負擔這些承諾。你以為維持了自己的清潔,實則坐視默許了有目的者的所有行為。所以兩種政治冷漠的層級,在效果上是一樣的──沒有產生任何效果。

政治冷漠當然是一種個人選擇,但是我並無法苛責政治狂熱者的強烈勸說。因為政治信念與宗教信念不同。宣揚宗教信念的人,出發點是「拯救你」,目的是要你加入團體;宣揚政治信念的人,出發點則是「需要你一起來拯救我們」,因為你已經身在同一群體中。選擇作為一個無神論者的你,並不會在脆弱情感以外傷害到宗教團體。選擇作為政治冷漠的公民的你,卻同樣地承擔這國家的共同命運。

3. 找出差異很容易,尋求共識困難得多。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所以政治作為眾人之事如此複雜困難。可以想像一個熱切的極端團體,意見強烈且有組織,所以相較於一般大眾零散的意見來說,他們有更強烈的動機,也有更好的機會實際影響政治團體。例如財團或宗教團體,因為有廣大的人脈與財力,所以可以對候選人或政黨的意見施壓。

最直接能夠左右政治/政策的,就是政黨團體。而最終這些他們受到的影響,需要通過選舉的考驗。政治人物們有哪些可能的工具,促使輿論支持他們? 政黨可以怎麼做與正在怎麼做,我們來設想與觀察看看,而不只停留在指責其失職的幼稚心態。

(A)為了取得多數,各種極端意見必須妥協弱化,維持對於整體的利大於弊,以爭取更廣大的支持──這是理想中的發展途徑。
(B)當權者選擇包裝美化這些政見,強調優點隱藏缺點以騙取支持,讓將受到負面影響的人民被矇蔽,讓事情得以順利推行──這是次一等的發展途徑。
爭取支持還有另一種途徑,就是(C)完全忽略前述所有問題,淡化議題與意見這些理性面之爭,訴諸選民感覺與印象的情感面決策機制。美化政見遠不如美化政治人物個人形象見效,還順帶扼殺了真理越辯越明、極端意見相互平衡牽制的機會。(So be careful when someone is imaged as "a good guy". That usually implies he's not "the right guy".) 美化形象之中也涵蓋非常重要,而且比較難以論定優劣的做法,如媒體曝光與選民服務。這同樣是訴諸選民的情感面,建立親切感與熟悉感。如果訴諸情感面的做法,還包括了以恐懼威脅,如資方以工作安全相逼、或政黨互控對手危及人民存亡安全等,對我個人而言,是踩在即將喪失民主精神的那條線上了,不可不慎。但是無可否認的是,以上都有很好的收效,所以仍被慣常使用。

4. 策略性/階段性的結盟,幕後操作與公關形象。

既然可以想像出並觀察到以上的各種做法,下一步可以探索自己的界線。我想多數人會同意,目前台灣的狀態不甚美妙。所以我們需要的是改變現況。我們需要集結力量,而不是又找到一個新角落繼續自命清高。需要感染身邊的人關心。下一步,再好的理想,無法透過現有體制,進入權力圈發生影響力,就是枉然。
這個社會喜歡「微小但(情感上非常)確定的正義」遠勝「重要但複雜的正義」。
在現在,別提起身反抗,就算是僅僅讓公民意識甦醒,知道哪些事情可以爭取、哪些言論可以懷疑,都必須先學會不敬。
「因為對的理由做對的事」──當然很好,很遺憾我們並不是活在完美的理想世界裡。「因為錯的理由做錯的事」──當然不該發生,所以也不是尋思的重點。這個世界上的黑與白一直很少,向來就是深深淺淺的灰,沒有上帝之眼或是絕對真理告訴我們最終答案。(If anyone would like to provide you with an answer, be very incredulous.) 所以如果有這麼一刻,我們手上剩下的是:
「因為對的理由做錯的事」V.S.「因為錯的理由做對的事」
該怎麼辦呢?
如果代換為價值更中立的敘述:
「因為我認同的理由做我不認同的事」V.S.「因為我不認同的理由做我認同的事」
又該怎麼辦呢?

這個選擇的必然出現,對我個人來說,是思索民主與實際改變現況等問題的一個里程碑。為此文誌。

寫完這篇筆記,我想想,或許現在正是這討論發生的最好時機吧。一旦接近選舉,大家就會體溫上升,開始覺得此文是為了特定政治團體遊說了。但事實上這篇筆記,正如我大部分的筆記,只是一次個人體驗與探索的紀錄罷了。

推薦延伸閱讀:
「學生好乖,部長來給你們檢查身體」
為自己而戰—淺談七年級生的政治冷感症
兩種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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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1, 2011

《Political Liberalism》(政治自由主義)

由台灣法理學會、臺灣大學人權暨法理學研究中心與台灣法學會基礎法學委員會共同邀請傑出學者深入淺出地為我們導讀重要的法理學經典著作-- 摘自系列官網 http://classicsintro.wordpress.com/ (官網可收看演講的錄影紀錄)

12/15 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政治自由主義)
導讀人:謝世民 (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部分內容與正義一書第六章相關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Michael Sandel

1. 背景:
- Rawls 的研究嚴格來說, 與法哲學的關聯是間接的, 而非直接.
- 他不像Kant 有發展出完整哲學系統的野心. 其一生的政治哲學理論專注在兩個主題上:
(a) 政治性的正義觀-- 正義即公平,
(b) 以解決問題為核心的哲學計畫-- 政治自由主義.
- 由於當時英美分析哲學嚴苛焠鍊的時代背景, 因此Rawls 的學說特色為論述非常清晰, 便於讓任何人討論與批判, 有別於傳統哲學晦澀不易釐清的形象.

2. 正義即公平 (Justice as Fairness)
a. 是一套意圖取代效益主義 (utilitarianism) 的政治正義觀.
b. 是一種平等主義式的自由主義 (egalitarian liberalism).
c. 核心為正義兩原則. 第一點優先於第二點, 第二點前半優先於後半.
I. 每個人都享有基本自由, 以及政治自由的公平價值.
II. 社會與經濟上的不平等應該滿足「機會平等開放原則」, 與「弱勢優先的差異原則」.

3. 正義即公平在Rawls 學說中的定位
a. Rawls 並沒有明確主張憲政民主社會的公民有遵循正義兩原則的道德義務. 但是較晚提出的政治自由主義會處理公民之間的道德義務.
b. 正義兩原則是許多合理的政治正義觀之中的一種. 政治自由主義允許以其他合理的政治正義觀所肯定的價值作為決定依據.
c. 以推測來說, Rawls 會反對「機會平等」, 與「差異原則」入憲. 因為正義問題應該在憲政核心要素以外做處理.

4. 良序社會 (well-ordered society)
a. 前提是在憲政民主社會中, 更進一步提升. 以避免「強者可以在憲政民主的體制內, 合法地進行對自己最有利的安排」. (引述謝世民老師文章)
b. 意圖處理理性所衍生出的多元分歧, 在政治上造成的問題. (相對於早期認為理性會導至單一的結論, Rawls 的時代背景認為理性不會使價值觀趨於一致, 而會趨於多元.)
c. 在這個背景之中, 除了是一個穩定的憲政民主社會, 成員並且會「以一套『正義觀』作為他們解決憲政核心爭議和分配正義問題的共同基礎」. (引述謝世民老師文章)

5. Rawls 所定義的, 政治哲學的四種角色
a. 現實性的 (practical)-- 關切實際社會, 對自由與平等提出合理的調和.
b. 引導性的 (orientation)-- 提出原則以鑑別, 個人透過形成社團可以追求的各種合理目的.
c. 調解性的 (reconciliation)-- 在自由使用理性後, 合理價值觀的分歧下, 社會已經不可能成為一個社群. 政治哲學應該提出對於民主社會的新觀點, 增進所有公民的理解與認同.
d. 設想性的 (realistic Utopia)-- 提出如何可能產生一個合理程度上合乎正義的民主社會.

6. 社會貢獻與所得分配
Rawls 並不贊同社會是一個社群. 因為社群有其宗旨, 而所得分配就可以依對此宗旨的貢獻比例來進行. 但是社會的現況既然充滿了合理價值觀的分歧, 就並無法定義出統一的宗旨, 故無法如此分配.
取而代之, 應該依「提供誘因」、「衡量訓練成本」、「解放出最大生產力」等原則, 進行所得分配.

7.「理想中Rawls 式的自由主義」應具有下列特徵
a. 基本自由的優先, 永遠沒有任何狀況例外.
b. 設法保障社會最底層(如 5%)的人獲得合理的福利, 直到沒有合理可行的方法.
c. 可允許自由的限縮, 但僅限於不引發合理爭議的範圍.
d. 可允許訴諸政治價值的自由限縮, 但僅限於保留公民自主的彈性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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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 2011

《Rechtsphilosophie》(法哲學)

由台灣法理學會、臺灣大學人權暨法理學研究中心與台灣法學會基礎法學委員會共同邀請傑出學者深入淺出地為我們導讀重要的法理學經典著作-- 摘自系列官網http://classicsintro.wordpress.com/ (官網可收看演講的錄影紀錄)

11/22 Gustav Radbruch,《Rechtsphilosophie》(法哲學)
導讀人:陳妙芬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1. 要認識Radbruch 不能不提起孕育出其想法的歷史背景與生平經歷. 早年他對於人文與社會的興趣一直高於法律, 但最後一生大部分的時間都進行法律著述與研究. 青壯年時期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的他, 第一次大戰時曾短暫從軍. 後加入了社會民主黨(SPD), 曾任帝國司法部長兩年, 任內通過具指標意義的法案如少年刑法與女法官法. 希特勒上台後被解聘失去教職. 最重要的意涵就是, 不同於多數法哲學著作學者, Radbruch 的背景是充滿實踐經驗的, 對於納粹時期法制的省思更是反映親身體驗的產物. Radbruch 在1946的著作中批判, 是法實證主義的教條導致納粹秩序得以持續.


2. Radbruch的方法三元論 (Methodentrialismus)
a. 相對於經典方法二元論中, 對於應然(Sollen)實然(Sein)的區隔, Radbruch 增加了價值(Wert), 也就是價值與應然、實然共同作為討論的要素.
b. Radbruch 認為法律為與價值相交涉的現實 (Wertbeziehen Realitaet).
c. 法律是探討價值的一種文化科學. 想像的、理想化的法不是法哲學的全貌, 充其量只是法律的宗教哲學部分.

3. 價值相對主義 (Wertrelativismus)
a. 法不是價值盲的(value-indifferent), 也非超越價值的.
b. 價值是相對的、分歧的.
c. 我們可以透過價值探索法的應然.

4. 羅德布魯赫公式 (Radbruchsche Formel)
http://en.wikipedia.org/wiki/Radbruch_formula
http://de.wikipedia.org/wiki/Radbruchsche_Formel

「當制訂法的不義程度超出了常人所能忍受的範圍時,它即失去做為法律的性質和效力。」
The conflict between justice and the reliability of the law should be solved in favour of the positive law, law enacted by proper authority and power, even in cases where it is injust in terms of content and purpose, except for cases where the discrepancy between the positive law and justice reaches a level so unbearable that the statute has to make way for justice because it has to be considered "erroneous law".
[daß der Widerspruch des positiven Gesetzes zur Gerechtigkeit ein so unerträgliches Maß erreicht, daß das Gesetz als ‚unrichtiges Recht‘ der Gerechtigkeit zu weichen hat. – Gustav Radbruch: Gesetzliches Unrecht und übergesetzliches Recht. SJZ 1946, 105 (107).]

5. 羅德布魯赫公式的意涵與解讀
a. 正義作為一種形式 (form)與框架, 內容可隨時被補充, 而非恆常.
b. 主要以現實和價值來補充.
c. 正義作為一種調和不同價值之衝突的觀念.
d. 回到受衝擊的對象來討論法與正義, 以保持靈活、動態、與時俱進的性質. (分析個案的前提)

6. 再訪Radbruch的方法三元論
a. “實然是出於現實的描述, 應然是道德的陳述, 這兩個範疇分別涵蓋兩種真實經驗與判斷…” (引述陳妙芬老師文章)
b. 游移於應然、實然兩者之間, 還有一些選擇, 判斷基礎是根基於相對的、分歧的價值.
c. “價值像是我們探索應然的媒介, 既有相對的價值存在, 那麼應然判斷必須能突破許多價值的重圍, 才可能樹立而不搖, 並經得起考驗. ” (引述陳妙芬老師文章)

7. 法的三要素
a. 法作為廣義的正義.
b. 三要素:狹義的正義justice/ Gerechtigkeit、法目的性expediency/ Zweckmäßigkeit、法安定性certainty/ Rechtssicherheit. 三者須取得均衡, 缺一不可.
c. 雖基於法安定性, 法不適宜經常性地大舉變動, 但被影響對象與法律人, 對於法應保有反省批判的能力, 時時檢討, 並在必要時提出正義優位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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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6, 2011

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

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

我一直是個膽小的人, 很討厭討論人性黑暗面的話題. 總認為不要考驗人性就好, 知道保持提防心就好. 我曾經因為好奇或是宗教理由, 強迫自己去閱讀有關戰爭的殘酷行為, 但是也沒辦法得到啟發, 只能暸解這是人類的共業. 偶然在網路上看到這篇講作, 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梁文道講《路西法效應》感到很有興趣, 多閱讀了一些有關Philip Zimbardo博士的資料. 發現了很多有意義的資訊, 於是翻譯後放在這裡, 希望更多人可以看到與分享.
(Zimbardo的著作《路西法效應》台灣也出版過, 我本身沒實際閱讀過, 但是有人對於譯本有負評.)

Zimbardo 教授聞名於一個 70年代備受爭議的實驗: 史丹佛監獄實驗. 設定很簡單, 讓一群普通的大學生自願者, 被隨機分配為模擬的犯人或獄卒, 然後觀察他們的互動心理狀態與行為14 天. 這個研究當時受美國軍方贊助, 因為他們希望瞭解犯人或獄卒的心理模型, 使得管理更順利. 最後的結果是實驗進行6 天後中止, 主要的原因是Zimbardo 本身認為參與人包括受測者與他自己, 都陷入危險的心理狀態中, 所以提前結束. 六天!! 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吧. 這只是一個迷你規模的模擬. 參加者不過24人(12名犯人/12名獄卒), 每個受測者都被時時監控訪問. 即便如此, 還是讓主事者感受到夠大的危險, 而提前結束實驗(其實實驗結束之前, 就已經有人因為健康理由先退出). 不難想像, 人類近代的幾場大規模互相屠殺, 罹難者動輒以十萬百萬計的慘烈狀況, 並不是偶然.

事隔30 年後寫這本書, 對於Zimbardo 還有另一個理由, 就是美軍在伊拉克的虐囚案. 當時起訴特定行為偏差士兵時, 他列席為專家證人, 提供社會心理學的觀點. 因為我們面對暴行的時候, 常見的反應就是"無法想像, 施暴者簡直是禽獸", 彷彿我們自己並不會這樣. 其實, 很可能, 面對同樣的環境壓力時, 我們也會殺人. 這就是Zimbardo 所謂的《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 也就是回到"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這個問題.

在納粹事件裡的Oskar Schindler, 或是在盧安達大屠殺事件裡的Paul Rusesabagina, 他們也只是普通人. 是什麼給了他們勇氣與力量, 去違逆當時瘋狂的社會氣氛, 冒自身的危險拯救上千人, 堅持身為人的良善? 我們有沒有這樣的自信, 能夠在考驗來臨的那一刻, 成為這樣的力量? 甚或更積極地, 我們要如何訓練自己, 甚至影響他人, 去成為這樣的清醒力量? 在這本書的官方網站 The Lucifer Effect 上, 有很多非常好的資訊. 它不只告訴你人類的暴行與背後的影響因素, 還給你對付這些影響的指引. 這是我這篇文章想要分享的重點. 如果我們接受自己是普通人, 也可能距離殺人沒有我們想像中遙遠, 以下是一些鍛鍊心性的指引. 這些指引可以讓我們把對於人性黑暗面的認知, 昇華成為滋養正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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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培養對社會環境的抵抗力與韌性:
(對應書本第16章) 原文點此

1. 承認錯誤 “I made a mistake!”
2. 隨時警醒 “I am mindful.”
3. 承擔責任 “I am responsible.”
4. 堅持獨特, 拒絕分類 “I am Me, the best I can be.”
5. 尊重權威, 反抗不公 “I respect Just Authority, but rebel against Unjust Authority.”
6. 在群體中也重視自己的獨立性 “I want group acceptance, but value my independence.”
7. 檢視前提框架 “I will be more Frame Vigilant.”
8. 瞭解過去現在與未來的關係 “I will balance my Time Perspective.”
9. 永不拿自由交換安全的假象 “I will not sacrifice personal or civic freedoms for the illusion of security.”
10. 起而改變不公“I can oppose unjust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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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Cialdini 西奥迪尼的社會影響方式 (Cialdini's Principles of Social Influence), 以及對治:
原文點此

1. 我幫你, 你幫我
[錯!! 錯誤的事不能夠幫]
2. 一旦做了就不能反悔
[錯!! 隨時可以認錯停損]
3. 反正別人都在做
[錯!! 你就是你, 要為自己負責, 即使那是大多數人, 他們仍然有可能是被誤導才做的. 你的加入只是繼續擴大誤導]
4. 不這樣做別人會討厭我
[錯!! 如果這樣, 他們只是在利用你]
5. 權威命令一定要遵循
[錯!! 反過來, 我們的認同給他們權力. 當他們失去這個資格, 就不用再聽從]
6. 這是難得的機會
[錯!! 不論是否難得, 該做不該做的判斷是不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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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生活中逆轉路西法效應的自我實踐, 也可作為小孩的正義教養:
原文點此

1. 不聽從沒有道理的命令.
2. 對於別人的正義表現, 給予主動明確的稱讚支持.
3. 拒絕為了”好的結果”而接受”錯的手段”.
4. 重視鼓勵多元化的族群, 人與人的差異.
5. 不遵從刻板印象, 不在任何條件下侵害他人.
6. 改變社會中使人感覺匿名的環境.
7. 鼓勵認錯, 接受錯誤. 永不硬ㄠ, 或因為任何理由繼續錯誤的舉止.
8. 強調每個人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9. 一定要選擇的時候, 個體思考要優先於群體.
10. 減少貧困, 不平等, 特權.
11. 永不拿自由交換安全的假象. (Never sacrificing freedom for promised security.)
12. 勿以惡小而為之, 拒絕作弊, 講壞話, 撒謊, 取笑, 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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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Z博士的20 步, 拒絕不良影響
(摘錄) 原文點此

1. 不要以為自己是免疫的, 所有別人會落入的陷阱(墮落, 沉迷, 為惡), 假設自己都會.
2. 不要高估自身, 隨時做必要預防, 避免高度誘惑與考驗的狀況.
3. 活在此刻 (努力做這件事), 但是也注意過去 (為什麼我在做這件事?) 以及未來 (未來我會怎麼看待做了這件事的自己?)
4. 小心西奥迪尼的社會影響方式包裝下的伎倆. 覺察到這些狀況時, 使用對治的觀念思考.
5. 隨時準備好說以下這三句難以出口的話:
我錯了, 我犯了錯, 我改變心意了.
6. 即使認錯, 也不減損個人的自信或自尊. 學會自嘲.
7. 不要想”便宜行事”. 想要抄捷徑或是佔便宜, 常會付出更大代價.
8. 不要立刻簽名或承諾. 多徵詢第二意見.
9. 對於有問題的地方深究. 即使是一點點”不對勁”的直覺或模糊的感覺, 也要重視.
10. 當某人說做某事是為你好的時候, 先暫停, 好好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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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9, 2011

Discussion on a popular internet paradox

I treat this as a problem in logic or linguistics rather than statistics.


Key Questions: define what constitutes the option and define for each choice, what they signify. I propose three answers with their own logic here.
Ref: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agmatics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Semantics
3.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rrespondence_theory_of_truth


I. Correspondence theory: 1/3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states that the truth or falsity of a statement is determined only by how it relates to the world] (quote from wiki)
So there are only 3 choices to be exact. Because (A) and (D) merely signify the only corresponding fact of 25%. This matter-of-fact type of understanding will lead to probability of 1/3 as in Mayur’s answer. This also implies, we know the answer to the question is 25%. But the known fact is independent from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II. Semantico-referential meaning: (B) 50%
[Semantico-referential meaning… describes events in the world that are independent of the circumstance they are uttered in.] (excerption from wiki)
So there are 4 choices if we treat the signifiers as independent from their context. (A) and (D) both correspond to 25% but are independent (ignorant of where they appear). Then the answer will be (B) 50%. And when w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with (B), because we assumed independence from context, we do not alter the probability.

III. Pure indexical sign: (A) or (D) 25%
[A pure indexical sign does not contribute to the meaning of the propositions at all.] (quote from wiki)
If we understand the choices as purely indexical, then the answer is (A) or (D) 25%. And because sentences are themselves also purely indexical, so it does not affect the meaning or the proposition itself.

IV. Others: 0%
Another popular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is 0%. I have yet to define the logic behind this answer and have no intention of future attempt. But I generally agree to the fact that if Choice (C) 60% is replaced by 0%, this paradox becomes even 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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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2, 2011

《Das Recht der Gesellschaft》(社會中的法)

由台灣法理學會、臺灣大學人權暨法理學研究中心與台灣法學會基礎法學委員會共同邀請傑出學者深入淺出地為我們導讀重要的法理學經典著作-- 摘自系列官網http://classicsintro.wordpress.com/ (官網可收看演講的錄影紀錄)

11/01 Niklas Luhmann,《Das Recht der Gesellschaft》(社會中的法)
導讀人:鍾芳樺 (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部份內容採自wikipedia 條目:
http://en.wikipedia.org/wiki/Niklas_Luhmann
http://de.wikipedia.org/wiki/Niklas_Luhmann

1. Luhmann 的這本書《社會中的法》(1993)可以視為是系統理論的法律社會學, 也可以視為是一本給法律人參考的社會學. 延伸相關閱讀為《法社會學》(1972) 與《社會系統》(1984).

2. >>人組成社會, 人在社會中, 人被社會做出來, 人在社會中被想像出來.
在這層意義上, 個體死了之後社會還是存在, 所以人並不是社會的組成份. (例如電影Matrix 的設定)
類似的例子: 兩個人溝通產生對話時, 這兩個人之於此對話是必要的, 他們的想法之於這個對話也是必要的, 但是一旦對話完成後, 就算這兩個人消滅了, 這個對話還是存在, 而這兩個人都不再是這則對話的一部份了.

3. 社會可以是一個系統. 根據Luhmann 的學說, 系統論可以視之為一種選擇的理論. 相較於無限可能, 我們永遠是有限的, 必須做出選擇. 既然選擇是必要的, 也就需要協助選擇的機制存在. 系統論正是這樣的一種機制.
此概念映照到”法”的理論上, 法也是一種協助抉擇的系統觀點, 實用上可以用來代替道德的概念在社會中實踐.

4. 二階觀察的概念:
相對於黑格爾或康德”相信純然客觀與絕對觀點存在”的世界觀, Luhmann 強調二階觀察的概念. 也就是, 人一直想用單一觀念來理解萬物, 社會也偏好簡化選擇的機制. 但事實上, 觀點必須變化, 才能夠窺得事物全貌. 因此, 我們需要不同的系統觀點.

5. 系統論的簡化要義: 系統與環境
系統(system)之外稱做環境(environment). 因為環境過於複雜, 所以需要劃分出系統, 來過濾篩選資訊後抉擇. 系統自我定義的方法就是單一的觀念與符碼(code), 當它失去自我定義/區分的能力, 就又會融入環境之中. 類似生物個體在自然界, 身為一個微型的生化”系統”, 系統內部自有一套運作方式, 完成生命週期後, 組成的元素又回歸”環境”.

6. 政治, 法律, 經濟-- 作為系統 (非演講內容, 此點純粹來自de.wikipedia)
政治作為一個系統, 二元符碼是: 支配/不支配.
法律作為一個系統, 二元符碼是: 法/不法.
經濟作為一個系統, 二元符碼是: 擁有/不擁有.
政治與法律的互動為憲法, 法律與經濟的互動為契約和財產權, 經濟與政治的互動為徵稅. 可用圖片說明如下: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c/c2/Systemtheorie_Luhmann.png

7. 法的判斷受社會背景影響.
在辨明某行為是法或不法時, 具有社會背景. 話語和行為都唯有在社會的背景下, 被解讀後, 才能夠被究責.
如: 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 放在社會背景下, 可能是師生戀. 於是”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這個行為, 作為師生戀, 被討論屬於法或不法. 如果沒有社會, 沒有師與生的定義, 以及沒有對於為人師者的社會期望, 則此行為被法的系統解讀的方式也將截然不同.

8. 不法是法的一部份.
意義一:規範預期
也就是法作為一個規範, 保護大眾所抱的”規範預期”(如生命安全受保障), 當此預期被破壞時(如有人犯殺人罪時), 失望並不代表法的失敗. 不法行為的存在本身並不是傷害了法的系統, 而是反而強調了法的重要性.
意義二:合法的不法
在我們說「依法行政」這句話時, 有時允許了”合法的不法”的存在, 例如違反人權或是違憲的法條. 此時不法行為的存在提供了關於不法的討論, 因而保留了法能夠自我修正與擴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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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7, 2011

《Metaphysische Anfangsgründe der Rechtslehre》(法學的形上學基本原理)

由台灣法理學會、臺灣大學人權暨法理學研究中心與台灣法學會基礎法學委員會共同邀請傑出學者深入淺出地為我們導讀重要的法理學經典著作-- 摘自系列官網 http://classicsintro.wordpress.com/ (官網可收看演講的錄影紀錄)

10/11 Immanuel Kant,《Metaphysische Anfangsgründe der Rechtslehre》(法學的形上學基本原理)
導讀人:江玉林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部分內容對照正義一書第五章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Michael Sandel

‎1. "人性尊嚴"的概念歧義極廣, 故實質用處侷限, 可以說是一種為了讓大家產生共識的"宣言式概念"(喊過就 算了), 也可以說是"用來滿足大眾對於法律的一種想像"(法律可用 於維護人性尊嚴). 在此概念宣讀完畢之後, 則可以用更具體的自由權與平等權概念來展開進一步討論.

2. 正義書中提到的, 康德的定然律令二"人即目的公式"可以解讀為"人性尊嚴" 的意義如下: 在市場與契約中, 任何東西皆有其價值與等價物, 然而人性尊嚴超乎一切價值之上, 是沒有等價物的. 因此引出了以下概念: 利用他人的勞務時, 須仍同時將對方當作"目的自身"來對待, 維持對方的"人性尊嚴".

3. 從著作脈絡來看, 康德寫了《道德形上學》, 而把它分為兩個部份: 《法學的形上學基本原理》 以及 《德行學的形上學基本原理》. 法(Rechts)與德行(Tugend) 的對比, 也可以用正義書中的對比觀念來理解. (以下直接分組順序呈現)

法的義務/外在義務/合法性/外在強制/行為/意念(Wille)/ 正當, 正義/經驗界的, 現象界的
德行的義務/內在義務/道德性/內在強制/動因/意志(Willkuer)/良善, 道德/非經驗的, 理體的

4. 承上, 法的義務是一種自由權. 德行的義務則是一種積極的自由權, 意志的自由: 消極面來看就是能夠獨立於感性影響之外(being free from), 積極面來看就是能夠自我決定, 並自我規範(being free to). 也就是"在守法的同時享有自由"的唯一方式, 就是自己身為立法者, 主權者.

5. 強制的道德法則要執行, 只能透過法條來實踐, 所以就變成外在的要求. 法的義務與德行的義務, 並非能互相包含的關係, 而是取決於外在強制力是否存在.

6. 康德討論了三個法律義務的分類, 基本上可以溯源到羅馬法, 都並非創見.
a. 成為正直的人-- 總是將自己與他人視為目的本身, 此為維持人性尊嚴, 展現人身為理性動物, 去除感性影響後的自由權. 以此作為法律的核心價值.
b. 勿對他人不法 (我的理解, 這應該已包涵於a.與c.)
c. 與他人共存於社會, 以確保財產-- 以財產權為例, 由Locke 的自然法概念, 過渡到現代概念, 康德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提出了"形成公民社會"的觀念.

7. 康德的財產權論述瑕疵:
-- 當時歐洲的財產處於已分配狀態, 個人僅為繼承. 康德只是對於現狀自圓其說, 並沒有處理此分配的正義問題, 甚至提出重分配的概念
-- 康德提及了形成市民社會, 但是並沒有詳細討論形成公民社會所需的原初契約.

8. 回到歷史觀來看, "人性尊嚴"的定義其實受文化與歷史進程影響, 所以概念模糊而缺乏標準. 美國一般的法學主流並不重視"人性尊嚴"的概念. 雖然康德希望法的終極目標是促進"一種普遍的, 所有實踐理性持有者可想像的, 永續的和平", 但是現在看起來, 此概念與其說是普適, 卻還比較近似"一種當時的歐洲歷史文化為中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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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9, 2009

台灣主權雜想之二-- 民族主義

以下是對於第一篇裡的經驗反思過後所寫的
這些思路歷程
對於當時的我來說
有著深刻的意義
(接下來計畫還有兩篇,要討論較為晚近以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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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來說,我在這裡與中國學生的互動,就是一種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吧!為了避免話不投機時的尷尬,也為了多練習英語,在充滿國際學生的場合裡,我總有意識地不去主動搭訕中國人,也不主動把交談語言轉換成中文(這裡中國學生說中文的風氣挺盛的) 。

有關政治這個話題更是。明知道他們在國際關係上是強勢一方,即便在這裡也是學生勢力龐大,主動提起?我不是笨蛋。如果被問起是不是Chinese,我總是說我是台灣人,不直接承認或否認原本的問題。這樣也沒錯吧。就算是中國人也可以報上祖籍哪裡吧?

就像反作用力唯有作用力出現的時候才現身一樣,我對他們保持著不主動的距離。我的確是有期待獨立的立場,但是也不會想要宣示或宣傳。

我對於對岸人士對統獨問題的見解瞭解不多,但聽過J 的上海大嫂說: 「我們才不在意台灣獨不獨立,只要你們別支持法輪功就好。」今年八月到上海去玩的那一趟,也曾在理髮店裡跟理髮師們交談過,其中一個人被其他人笑稱是國民黨遺留在中國大陸的後代,因為他對於共產黨多有批評,更完全不支持中國應該取回台灣。我天真地相信了那是他的意見。稍後父親告訴我,那只是他們做生意的人討好的圓融狡詐,明知道我來自台灣,總不想得罪客人。

之前跟那位同學Y 的討論真的很棒。我先說台灣回不回歸對台灣人很有差別(國際地位上, 政治制度上) ,但是對中國大陸的人真的有差別嗎?比如對於一個普通的中國鄉下農民,台灣回歸了沒有,有差別嗎?我不認為有。基於這樣的想法,我問他假使這樣是不是中國的民眾並沒有必要插嘴這個問題?

他的反應是:怎麼會沒有差別!中國民間普遍地對於台灣回歸抱持著期待。繼香港澳門之後,台灣,這僅剩的一個離開母親的孩子的歸來,對於民族主義將是多麼大的鼓舞。

我提出之前所聽到的兩位上海人的意見。Y 告訴我那並不是普遍的。他認為上海是個特殊的地方。但是除了上海,在全國各地其他地方,普遍都是有共識要收復台灣的,而且相信最終解決之道就是訴諸武力。

我覺得很神奇。這樣的理直氣壯地討論使用武力,而從不覺得戰爭帶來的死亡足惜。到底是怎麼樣強大的力量驅動這樣的盲目呢?不把屬於某個集合名下的人命當做人命來看待,而能夠想法如此堅決。究其根本,我看到”民族主義”一辭浮現。

這似乎解釋了我一直疑惑的許多問題。台灣一向缺乏民族主義。這未必是一件好事,但也其實不是一件壞事。台灣居民對於認同始終無法聚焦。應該說是,如果台灣有強烈的民族主義,有兩種可能:一種民族主義的選擇是大中國民族主義,承認並接受我們與中國大陸的血緣,期待民族的統一,大家何不高高興興擺脫美國的操弄,與中國開始商談條件統一;另一種民族主義的選擇是屬地性的,從此定義現在台灣的組成份子為一個民族,包括原住民,早移民過來的所謂本省人,晚移民過來的所謂外省人,以及所有其他如外籍新娘,落籍人士等等。如果台灣有強烈的第二種民族主義,則會想要宣示台灣的主權獨立。

問題是沒有。台灣其實根本沒有民族主義。沒有強烈的,共通的民族主義。有的只是不敢檯面上大聲喊的想念家鄉的大中國主義,跟最近喊得很大聲卻其實以曲解政治對手,將錯誤觀念暗渡陳倉以利己的”台灣人”排他民族主義。因為欠缺強烈的民族主義,台灣彷彿並不感覺迫切。很多人都說:現在事實上就是獨立自主,何必喊出來刺激對岸?滿意於維持現狀,避免爭端,原因或許就是台灣人不認為他需要宣示他自己。

跟Y的一席話簡直讓我覺得,像他這樣的中國青年對台海問題認真得驚人。因為對比於我自己從不覺得在台灣誰是認真嚴正的想著這個問題,政治人物看起來都恐怕有自己的利益考量,同學朋友之間也沒見過誰會很喜歡談這個問題。(試想: 你遇到中國大陸來的人會想趨上前去知道他對這個議題的看法嗎?Y 以及我在課堂上遇到的L就會!他們對我這個台灣人的想法有興趣。)

台灣一向缺乏民族主義。這未必是一件好事,但也其實不是一件壞事。至少現在政治新聞看起來像娛樂新聞,強烈支持者們多半像瘋狗多過像以生命堅持理念的烈士。這對我來說沒什麼不好。這是我熟悉的台灣景象。如果有一天有所改變,不知道我會不會覺得很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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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主權雜想之一-- 個人經驗

這一系列文章是用來紀錄我自己這幾年來
關於台灣的主權問題的遭遇與想法
特別是與中國的牽扯

以下是我初到美國的第一個月所寫下的文章
應該算是紀錄了一場我所經歷的文化衝擊
場景是開學前我所參加的新生訓練會場
訓練內容是為了加強國際學生之後當助教的能力而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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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的起源是因為在新生訓練的場合上,有一段是分成小組做授課練習。因為這是個各國學生薈萃的地方,理所當然地很多人選的授課內容都是自己的家鄉。我也選擇了介紹台灣。但是因為組裡10 個人裡有4 個人是中國人,我為了避免政治敏感,並沒有多提台海問題;而且雖然不願意,我的報告裡卻始終稱台灣為我的家鄉(my hometown) ,或是美麗的小島,避免使用”我的國家(my country)”這樣的字眼。也算是一種對於聽眾組成份子的尊重。(因為無法預想他們的立場與反應,而那個報告練習的重點也該著眼於身為一個未來要授課的人的表達能力,不是我們組裡的私人衝突) 雖有提到台灣長久以來受殖民的歷史,但是中國問題部份,就只是說這是一個進行中的不明朗情況。我比較著墨於台灣的獨特地理與生態環境。這個報告很順利。好幾個新朋友都很喜歡。他們都覺得很驚奇,也覺得增加了對台灣的認識。

在我報告完之後,三位中國學生也都有報告。但是他們紛紛選擇了其他課題來授課,沒有選擇介紹中國。直到最後一位中國學生,他介紹了中國。他從失去外蒙古說起,在黑板上畫了一個中國地圖,把秋海棠變成了老母雞。又畫出台灣,用大中國主義說如何地希望台灣投歸祖國的懷抱。現場我心底有很深的悲傷,遺憾我考量過後決定付出的尊重,竟然還是沒有換到對方尊重;但是也還是打定原來的主意,把重點放在我們的授課訓練上,避免跟他有衝突。但是就算撇開他的政治理念不談,他的介紹還是既短又空洞,淪為口號。在場其他外國學生們都紛紛表示錯愕。

因為我的英文比那位中國學生好,所以認識的、交談的人也比他多。之後我認識的好幾個人都來問我:你當時心裡怎麼想?有的人當天問,有的人隔了將近一週才問起。總之當時的狀況就是我從不主動提起,但是其他國際學生都會好奇起來這樣的地步。身邊的人都覺得那位學生的”演說”近乎挑釁。

同一天稍晚,另一位同組的中國學生遇到我就向我打招呼。表示他想跟我談談台海問題。因為他的形象比起剛提過的那位學生要來得友善且理性,所以我也不介意一談。於是我們就在走廊上開始了那場後來讓我的詢問度大增的討論。

他真的是很理性地在討論。我們互相表述自己的看法,也分析我們兩方對於民族情感、政治現況、經濟上的合作必須、人民的普遍態度、甚至美國對此問題的涉入云云,等等不同的意見。那其實是一場還蠻有趣的討論。的確讓我更明白一些前所未聞的看法。其中,卻也還是讓我見識到了這位已經是很理性的同學,卻還是相堅持著中國對他們的催眠:「台灣回歸祖國是一定要解決的問題, 而且不是台灣人民能決定的。」話說到底,仍然就是武力恫赫。

最後這場討論是被新生訓練的下一個行程打斷的。那天匆匆結束我們的討論我也就忘了,但是之後實在太多人問起,所以我就一次又一次地解釋。
「不,我不會同意課堂上那位同學的看法。」
「 是,我覺得他有點挑釁。」
「但是,不,我想在新生訓練裡討論這些不太恰當。」
「對,後來跟另一位同學在走廊上用中文交談了很久的就是我。」
「是, 我們是在談這個問題。」
「想要知道台灣的歷史跟我們這一方的政治意見嗎?」
「 我很樂意解釋!」
所以我毫無保留地解釋了我所知的中國與台灣的歷史民族淵源,國民黨政權的開始與之後曾發生的省籍問題,這幾年內的政治制度改善跟言論自由的大增,台灣普遍缺乏民族主義的催眠所以現在意見仍然很分歧,有人想獨立, 也有人想統一,各有利益考量,也都受限於國際情勢而綁手綁腳,台灣有時淪為美中各自利益的談判籌碼。諸如此類。所以我之後跟牙買加人R, 英國人L, 德國人M, 美國人K 都解釋過。

演練授課當時,考量場合的緣故委屈了台灣。之後卻有小小的小小的機會跟很多人有更深的討論,終於有為台灣發聲的補償機會了──現在我覺得好多了!希望他們會記得這個小小的討論。

這是個在台灣怎麼也不會經歷的問題。而那些聽過我解釋的人,也都會談論他們國家的狀況。像是東西德問題,英國的愛爾蘭問題。這就是所謂的培養國際觀吧。真的是很精采的生活,很棒的開學前序曲。

p.s. 第一次發現,原來英文練好真的可以佔到優勢。那些中國人就沒辦法這樣跟外國人解釋,誰叫他們老喜歡湊在一起說中文。不過也不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啦。系上的X 學姊(山東人)就很棒啊,羽球隊的人也有很善良的。總之就是不談政治就沒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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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9, 2009

討論與多元意見

這是數年前當討論板板主時寫的文章
翻修讓它變得適用於更廣的範圍
作為自己的文章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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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時首要就是注意語氣
討論板上的使用者充其量也只是與你有著不同意見的人
如果嫌對方的辯論功力不足, 知識不足, 邏輯不通
諸多不滿, 也應該盡量不要在文章裡混淆一併討論
因為討論之間, 任何人的意見都是可貴的
你的不留餘地並不會增加自己的論點的可看性
當你自覺自己一定是對的,清醒的;對方一定是錯的,愚昧的
這一刻,就已經失去了討論的餘地

其次要注意集合名詞
比如你是一個"大學生", 而持某種觀點, 不代表所有"大學生"都贊同你
對方是一個"大學生", 而持某種觀點, 也不代表所有"大學生"都贊同他
相似地, 以上語句代入任何群體名詞都同樣適用
所以討論時應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這樣的群體區隔
因為你無法為其他人發言
--即便你們有著某部分的共通也一樣
相對地
他人的言論也不代表所有與他同群的人的立場
--不需要因為憤憤不平就做出群體攻擊
特別是帶有貶抑意味的集合名詞
使用起來往往是為了為自己壯大聲勢或是為對方扣帽子
假如可以, 盡量以個人的立場發言
畢竟這是怎麼也錯不了的
我是個人, 我有個意見, 這就沒有爭議了

最後就是注意量詞
這跟上一點相似
注意量詞就是減少使用"所有" 或是"都" 這樣的武斷措辭與想法
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但是這點也可以在強調個人立場的前提下達成

希望討論之中仍可以有"人與人的互相尊重"
這應當是參與討論的人都可以接受的共識
尊重, 不論對方是誰, 都不要泯滅對方言論的生存空間
廣開討論之門, 增加彼此瞭解的過程中, 措詞應小心再小心

關於爭議話題的討論態度則應該更加寬容
即使你強烈反對某個議題
解決問題的方法應該要治本而不是治標
討論的內容可以是
"為什麼會有這些問題的存在?"
"這是無可避免的嗎?"
"該怎麼解決會更好?"
而非只是視為一種絕對的禁忌,拒絕討論
甚或對於提出相反意見的人做攻擊

對於持不同意見的人更該寬容一些
藉著別人的例子, 面對自己心裡的價值觀考驗
經過討論, 多接觸與自己不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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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性犯罪

這篇文章是幾年前在bbs站PTT 的Sex討論板上寫的
當時原本的討論主題是性侵害的罪犯刑罰
但是我對於教育社會大眾心理的這部分比較感興趣
所以剪貼這幾段稍加修改發表在這裡
也算是收集自己的文章吧
斷頭斷尾所以看起來很奇怪的話
就只好容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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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犯罪是再犯率最高的犯罪行為之一
除了提高假釋門檻, 加重再犯刑罰之外
我們還能怎麼做?

當事人的面對

加強性教育, 讓女性與孩童明白自己對自己的身體的自主權
怎麼避免危險, 拒絕危險
或是已經遇到了危險該怎麼應變
孩童的部分要儘早教育
女性的部分則可以加強簡單的防身訓練

被害方的應該採取的正確反應也是事前教育重要的一環
一旦不幸受害
事件發生後
要盡量記住對方的特徵,以及別洗澡直接到醫院驗傷與留下檢體
這些小小的舉動對於之後的司法過程有莫大幫助
注意後續的追蹤檢查 (有無懷孕, 有無感染性病)
避免二次傷害
這些都是相當重要的觀念

首要的心理建設則是: 被強暴的一方並沒有錯, 你的人生也不需要因此完結
過度的憐憫反而會讓被害者覺得自己是殘缺的
應該要倡導健康的觀點
讓被害者可以接受輔導或是對信任的人傾訴, 而不覺得需要隱藏
多支持勵馨基金會這樣的組織
教育被害者站出來呼籲,喚醒警覺,避免其他人繼續受害
不要讓性犯罪一直成為報案率過低的犯罪

社會的面對

蘋果日報完美的強暴才會得到同情這則報導的標題
以及其中敘述的大眾心理
值得人深入追究
受害者卻得不到同情--為什麼會如此?
因為性侵害沒有清晰的標準
相較於在一般暴力傷害的案例中, 很少人會懷疑被害人作假
強暴案件如果具備
陌生人犯案 + 有其他的肉體傷害, 或有目擊者
-->這樣的案件所受的質疑自然較小
發生在認識的人之間 + 沒有其他明顯的肉體傷害
-->則變得很難在審判上佔得上風
偏偏熟人施暴卻是發生案件裡的大宗
許多狀況下被害人口說無憑
雖然殘忍, 但是這些第三者的質疑其實也其來有自

許多人在討論中不斷提到"假強暴"實在是令我匪夷所思
這樣的案件比例到底有多高?
我強烈覺得只是因為它聳動所以吸引注意力
不管是被害者的親友或是不相關的人
你所可以做的就是不要給被害人帶來二度傷害
而不信任或是譴責的態度正是最大的傷害
(例: 一定是被害人吸引變態, 給了變態機會等等)
我並非說假強暴不存在
但是因為擔心"搞錯"所以不惜讓真正的被害者孤立無援? 這很荒謬

有關一個我讀到的真實小案例:
美國2005 年有一樁32 年前的強暴案
受害者H女士即將出庭作證
為什麼會延宕32 年呢?
因為過去對於強暴案的處理很不尊重
以前封閉的社會多少還會認為被強暴者也有責任
陪審團是男人
法官是男人
被害者當年是在家的時候, 被入侵的罪犯以被單蒙住頭部後, 挾刀施暴
鄰居因為聽聞尖叫聲所以報警
犯案過程中H沒有看見過犯人的臉, 所以指認困難
當年在醫院驗傷存證的時候
醫師甚至在鑑定欄裡註明
這位H 小姐"情緒過於冷靜", 對於她是否受強暴持疑
當年的審判過程現在的她回想起來說:
"被強暴一事我知道不是我的錯, 但是上法庭的過程, 我知道我是自找的"
最後當年的案子裡嫌犯被釋放
而H 之後對獨處於室有恐懼, 並有失眠問題
由於心理障礙無法與他人有肢體親近, 至今沒有結婚 (58 歲)
現在由於科技的幫助
所以調出了當年存證的H女士受侵害時的底褲
以DNA 比對為證據, 重新起訴了這位後來犯下另外20多起強暴案的罪犯

比起抓不到罪犯, 抓到了罰得不夠重,造成縱容累犯云云
這樣一位堅強的受害者自願站出來指認, 都還面對了這麼大的阻力
這才是社會最該檢討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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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0, 2009

This Film Is Not Yet Rated

This Film Is Not Yet Rated ★★★★☆這是一部Kirby Dick 所導演的記錄片
不論內容或手法本身都很吸引我
這篇文章與其說是介紹
不如說是對部分影片內容的詳述
(雖然經過整理後與片中的討論方式與順序頗有差別)
由於我覺得這部記錄片應該很難到手
所以私自決定就算暴露劇情也無所謂了

會對這部片有興趣的理由是一個疑惑:
“美國電影為什麼總是有某種框架?”
好萊塢的電影因為發行廣泛, 影響遍及全球
預算往往最高, 利潤也最驚人
台灣的電影院播放表也大多被美國主流商業片盤據
我過往對於電影的看法, 也幾乎等於對美國主流商業電影的看法
之前在討論翻拍電影時
我因為對於某些劇情更動的理由推測
注意到美國電影文化比起歐洲似乎相對地保守許多
這部片算是提供了一種方向的解釋:
“MPAA 對於美國電影文化的箝制”

MPAA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掌控了美國電影的分級制度
起源時間可以回溯到冷戰時期
在那個年代, 就像台灣還有禁歌的時期
文化作品被貼上標籤是很容易的事
當然一開始政府所宣稱的理由是防止共產主義滲透
但是一旦權力在手, 肅清限制範圍自然開始無止境地推廣
包括不夠愛國、敗壞道德等等
所有被認為不夠清新美好的作品
主管單位就總有辦法羅織罪名, 多設阻礙
讓它們的影響力務必減到最小, 甚至使作品就此消失更佳

“MPAA 現象”之所以險惡有幾個原因
一個就是群眾對它的敏感度甚低
如果一個國家出現危及言論自由的行為
只要大部分人民尚有自覺, 就不算太糟
最糟的狀況則是多數人民或者並無感覺, 或者無意反抗
當大部分的美國人以為他們是個自由國家的同時
少有人瞭解MPAA 對電影創作的影響多深
這讓這個制度的殺傷力更難以控制

MPAA 當年的成型其實是電影工業自發性的組織
為了害怕政府的涉入與實施思想箝制
而由幾家大型片商自律分級
但是時至今日
冷戰的威脅已不再存在
防止共產主義滲透的任務堪稱卸除
MPAA 卻仍然運作著
而且持續受到少數大型片商的影響
雖然與禁歌的絕對性相比要弱得許多
分級制度的力量在於降低觀影群眾人數
除了直接地減少作品的影響廣度
間接地, 也讓製作該電影的人利潤最小化
等於是懲罰了不順從主流思想的作品
壟斷了製作電影的利潤
而大部分的民眾卻很少注意到流傳到他們面前的電影
已經經過了這樣的掃描程序

另一個危險的特徵是MPAA 並非一個透明的結構
由於當初起於民間組織
雖然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
避免了政府訂立法規來規範思想這樣的極端狀況
但是到了現在
MPAA 並非政府單位, 造成了他們的極大自由與權力
而創作社群缺乏法源來干涉他們的意見
卻受他們的決策影響至深
比如由於美國高比例的天主教/基督教人口
MPAA 決定“參考”教會的意見
所以在美國主流電影裡極少會看到不利於教會的劇情
又舉例而言, 同樣是性愛畫面
MPAA 的分級制度會允許異性戀的性愛畫面尺度更寬

的確一個創作者在電影作品裡包涵同性戀性愛場面
會流失一部分對於同性戀有排斥感的觀眾
這無可厚非
但是因為MPAA “假設”觀眾人口中會產生排斥感的比例“很高”
所以提高這部電影的分級
則大有問題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大眾與小眾的市場問題
原本製作非主流作品的創作者就會預期到較小的觀影群
但是這與以多數決進一步減低非主流電影的曝光率是兩回事
當MPAA 選擇以主流價值觀來幫助分級
而全國的劇院都以這個分級來當做播放依據的時候
拿到NC-17 這個分級幾乎等於宣判製作者賠本
(美國所謂的R級是17歲以下需要家長陪同
NC-17則是17歲以下禁止觀賞)
對於傳達非主流思想的電影來說
這是一稅兩課, 一罪兩罰
簡單地說, 合理的狀況下
你可以選擇不看, 但是你無權決定別人不該看
而MPAA 卻擁有了這樣的主宰權力
這部記錄片讓人對MPAA “印象深刻”

除此之外
片中也有觸及其他電影與文化塑形的關聯
比如為什麼似乎美國主流電影裡對於暴力的容忍程度
遠大於對露骨性愛畫面的容忍?
許多電影的暴力程度極高, 卻僅被列為限制級
而某些電影卻因為過度露骨的性愛場面而被分級為NC-17
片中所訪問到的一個極端例子
提及近年MPAA 對於畫面中出現陰毛的容忍度彷彿是零
這件事如果是真的, 實在令人跳腳
美國電影裡可以允許砍人頭後無頭屍體脖子噴血的畫面
或是戰場上士兵因爆炸肚破腸流的特寫畫面
卻不能允許出現每個成年人都有的第三點的毛髮?
對照歐洲電影的性愛畫面尺度
的確美國的電影有著相當不同的一把尺
而MPAA 所代理作出的這樣的選擇
美國的觀影民眾有多少人注意到? 有多少人會贊同?

另外一點則有關於美國的愛國主義
由於五角大廈廣泛的影響力
以及電影出現國防劇情不免要借用軍方資源當場景
五角大廈有權審核劇本並“建議”
所以美國政府可以很簡單地美化軍方形象
記得從長了腦子之後就常常好奇這些問題:
為什麼每次電影裡拯救世界的永遠都是美國?
為什麼電影裡常常壞人都是俄國/中東人?
為什麼電影裡出現的美國總統都是自由搏擊很強的帥哥?
原來答案很簡單
因為我看到的都是美國電影

Kirby Dick 在片中暗示, 電影長久下來對文化可以產生頗大的影響
五角大廈的審議過程
讓美國人民對於美國政府與軍方有不切實際的好印象
加上電影裡對暴力的高容忍度
(我個人認為還有熱門電視影集裡的一大堆屍體)
使得人民對於血腥事件敏感度大減
這些想法很可能影響了美國人民對於政府在他國參與戰端
沒有很強的關切或罪惡感
雖然這可能是種過度簡化問題
實際上大眾傳媒的影響力並沒有辦法被詳細評估
但是本片的確提供了許多有趣的思考方向

最後推薦, 就算知道MPAA 之惡
由於這部記錄片的敘述手法毫不枯燥
相信讀完這篇文章, 你還是能享受這部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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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8, 1999

苦悶人生──麥田捕手讀後感

六呎高,灰髮,一個十六歲的孩子──荷頓‧加菲爾得──沙靈傑筆下,躍然紙上的真實人物。討厭虛偽的人們和好萊塢,疼愛懂事的小妹,念念不忘死去的弟弟和以往比鄰而居的的女孩。一切故事,由他被退學前夕,辭別歷史老師開始。沙靈傑不事架構,瑣碎般地記敘小事,塑造出一個並不英雄式的少年,一個無奈的小人物,一個厭煩這世界的赤子。

荷頓是一個和平懦弱的人,但是很囉唆,很不滿於現實。他最大的願望是到一個陌生的地方,裝聾作啞,逃離人們;他總是思考人們認為「不重要」的事,做著不切實際的幻想──只因,他有太多的情感,使得他幾乎是不適存於這世界的。

當他去辭別第二個老師,安多里先生,安多里對荷頓說了一番話,最足以詮釋他的人格「你處在一種很特別的墮落,這種墮落,是專門存在的。......你向這世界要求一種東西,而那是你的環境所不能給你、或你認為環境不可能給你的。所以你放棄,甚至還沒開始尋找之前便放棄了。」書中就這一段而言,並沒有描述荷頓的真心傾聽,但,卻是全書中唯一一段,有人曾和荷頓說了這麼多;唯一一段,有人關心荷頓想了什麼。安多里先生抄了一段詩人維倫‧斯科特的詩:「一個幼稚的人,為了一個原則高貴地死去;一個成熟的人,卻為了一個原則,謙卑地活著。」

這對我的觸動十分地深。因為我一直是一個並不快樂的生存者。麥田捕手並非積極、樂觀的書,但是它所傳達的種種苦悶情感雖無處宣洩,卻並不抑鬱、灰色。少年的心事,難免愁緒紛紛,然而最後,荷頓卻由計劃遠離人群轉而留下。場景中,說服他的人──他的小妹──坐在旋轉木馬上,開心地向他招手,雨下著,淋得他滿身狼狽。這樣一幕,像是心中的什麼情感覺醒,像是暗示時光和空間的荏苒流逝,像是沒有悲喜的一種狀態。

由懵懂而成長,由年少而自立。昔日滿腔熱血,或眼高手低,或不諳現實。處於這青黃相接,失望尷尬的情況,十多歲的大孩子,同時也是小大人,常很難調適,而感到落寞、煎熬。麥田捕手,沒有起點,沒有終點,所敘不過是聖誕前夕,十天左右的事。然而細細咀嚼,和荷頓一樣的疑惑,歷歷在目;和荷頓一樣的心情,點滴心頭。就像小說結束之後,荷頓繼續他的人生,而讀者,繼續讀者的。荷頓仍和開頭時一樣不滿,一樣囉嗦,而讀者也依舊生活──唯一不同的是,那微妙難察的差異:我們,為了一個原則而謙卑地活著;我們,不在尋找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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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8, 1997

冷眼熱心看政治--劉鶚與老殘

自國中時代讀大明湖、黃河結冰記,高中國文第一冊讀明湖居聽書,一直,課文編者選的是老殘遊記中最具描寫功夫的部分。所以國中時雖被告知它是一本「譴責小說」,卻一直不明究理;及至高中後,老師進一步提到老殘一書所記係玉賢、剛弼二吏的惡行,令我略略疑惑:就教科書中我們所讀的三篇節選,不僅沒有提到什麼酷吏,甚至沒有政治的影子!

此書的內頁有一小段關於內容的介紹,直截地指出:老殘遊記在中國文學史上的最大貢獻,不在於作者的思想,而在於作者描寫風景人物的能力。其實國立編譯館在節錄黃河結冰記時,捨棄了老殘感嘆國是衰廢的一段,也可見本書的思想內涵有多麼受忽視。這對於原意在於抒發政治懷抱的作者而言,實在是始料未及的吧。

老師在課堂上曾經提到何以其思想不能得到重視,實在是其來有自的。劉鶚雖不滿酷吏加害良民、朝廷不願意接受世界的科學潮流,但又不欲支持革命,也未提出其他出路,實在使他對於當時政治的不滿,顯得有點矛盾又略缺建設性。理論上作者本人意是個博學多聞的人,而這種頗有微詞卻又苟安現況的市井小民心態,出自如此一位人物,自是令人失望了。

當我讀畢老殘遊記時,卻又有了另一種感覺。因為劉鶚所生存的時代是清末動亂不止的數十年,戰爭連年,政府對外盡喪主權,卻又由於民族自大而仍舊閉關自守,對內由於民亂四起而民不聊生,尚有一個朝代累積數百年的積弊作祟。如此環境下,方初步萌生的革命意念雖欲有大作為,也難在一時間見效。何況劉鶚於書中所指,那藉革命之名毀一切宗法束縛,而敗壞風俗的不良份子,其實才是他之所以排斥革命黨的原因。如此看來,劉鶚僅盼政府接受外來刺激而有所改變,卻不期待革命人士成功,也就不那麼令人不解了。

除卻對政治的全盤觀感,老殘遊記亦提到一個頗違悖常人觀點的想法:他認為貪官汙吏自因於心有愧而不敢猖獗太甚,自命清高的清官卻自許有所作為而辦案過苛,太過剛愎自用而冤死無數。除卻書中所詳述的數樁冤案,有一段正面論述假老殘之口論得最是清楚。他道:「只要過於要做官,且急於做大官,所以傷天害理地做到這樣,而且政聲又如此其好,怕不數年之間,就要方面兼圻的嗎?官愈大,害愈甚,守一府,則一府傷;撫一省,則一省殘;宰天下,則天下死。」又說:「天下大事壞於奸臣者十之三四,壞於不通世事之君子者,倒有十之六七也。」而劉鶚必不是無端發此議論的。

在序文中作者自云,作此書乃源自其身世之感情、家國之感情、社會之感情、種教之感情;在作品之中那微細瑣碎卻令人長嗟的描寫,也確實讓人相信若不是真有其事,實難捏造作假。那店裡的掌櫃如何在風聞老殘甚為撫署所禮遇後招呼數句,老殘推搪了一會兒,掌櫃的即笑道:「你老放心,我不問你借錢。」自側面寫了凡與官家有牽連者就有財勢;又,當時的人們都是說大話的,謙遜數語的人是有,但都是為著避人借錢的。還有幾句寫那路上官轎不閃人的,碰倒了人,百姓也就嘴裡咕嚕一陣,不敢怎麼。又寫一些場子園子即使人已擠滿,都空著幾張桌貼著什麼撫院訂、道署訂的條子曲折寫官家的特權,卻不花甚多篇幅,一筆帶過反顯立場中立,和此一狀況之多見,十分高明。

在現實生活中,劉鶚雖頗有一點政治抱負,卻一直不算獲得重用;書中的主人翁老殘對於政局有諸多感慨,亦能有機會為冤案平反,於不能力挽狂瀾的大局中,對小局做出彌補,實在可說是劉鶚在筆墨天地中投射自己,而獲得一種略帶嘲諷的自我滿足的方式。

以客觀的敘述代替直接的抒發,卻又以富含情感的悲泣為原旨。劉鶚在老殘「遊記」這樣一本書中,以一雙冷眼一顆熱心看待政治,充滿一個朝代將亡時,士人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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