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0, 2013

公民參與

1. 政治與媒體現況,公民的責任比例有多高?
到底是媒體餵養出閱聽大眾的壞品味,還是閱聽大眾的壞品味製造出這樣的市場環境,使得媒體必須迎合這壞品味才能夠套利? (如果媒體有求生壓力,尚能夠以此藉口開脫。最可怕的是不想賺錢/不需要賺錢的媒體。)

到底是政治人物餵養出選民的壞品味,還是選民的壞品味製造出這樣的選舉環境,使得政治人物必須迎合這壞品味才能夠掌權? (如果政治人物有求生壓力,尚能夠以此藉口開脫。最可怕的是不再有選舉考量,不在意支持度的政權。)

如果我們永遠允許他者擔負責任,允許自己不作為,等待世界變得更好,自外於「壞品味的人」圈,只是一種無所本的傲慢而已、也就是允許自己受到命運與環境的安排還沾沾自喜而已。我會認為「我的所有作為與無作為,也貢獻餵養了壞品味」,甚至要時時自認「我也是壞品味的人」。

2. 都是爛蘋果,政治冷漠是一種個人選擇?
兩種政治冷漠的層級:一個選民掌握了資訊以後,選擇以不參與投票或投廢票來表達己見,這樣的做法與一開始就與所有資訊絕緣,想來是有差別的。但是我無法想像任何一個正當的政治勢力,會運用它的影響力,鼓勵選民不要參與投票。「都是爛蘋果」的說法,自我排除了任何自身可以改變現況的機會,允許自己避免困難的抉擇,而維持自己的潔癖與「高度」──只要你曾有一瞬間覺得這敘述指的可能是你,不妨再考慮一次。選戰中容易受歡迎的是討論收益與直接受惠的群體,成本與代價一次又一次被鬼隱──別以為你放棄投票就不須納稅,不須一同負擔這些承諾。你以為維持了自己的清潔,實則坐視默許了有目的者的所有行為。所以兩種政治冷漠的層級,在效果上是一樣的──沒有產生任何效果。

政治冷漠當然是一種個人選擇,但是我並無法苛責政治狂熱者的強烈勸說。因為政治信念與宗教信念不同。宣揚宗教信念的人,出發點是「拯救你」,目的是要你加入團體;宣揚政治信念的人,出發點則是「需要你一起來拯救我們」,因為你已經身在同一群體中。選擇作為一個無神論者的你,並不會在脆弱情感以外傷害到宗教團體。選擇作為政治冷漠的公民的你,卻同樣地承擔這國家的共同命運。

3. 找出差異很容易,尋求共識困難得多。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所以政治作為眾人之事如此複雜困難。可以想像一個熱切的極端團體,意見強烈且有組織,所以相較於一般大眾零散的意見來說,他們有更強烈的動機,也有更好的機會實際影響政治團體。例如財團或宗教團體,因為有廣大的人脈與財力,所以可以對候選人或政黨的意見施壓。

最直接能夠左右政治/政策的,就是政黨團體。而最終這些他們受到的影響,需要通過選舉的考驗。政治人物們有哪些可能的工具,促使輿論支持他們? 政黨可以怎麼做與正在怎麼做,我們來設想與觀察看看,而不只停留在指責其失職的幼稚心態。

(A)為了取得多數,各種極端意見必須妥協弱化,維持對於整體的利大於弊,以爭取更廣大的支持──這是理想中的發展途徑。
(B)當權者選擇包裝美化這些政見,強調優點隱藏缺點以騙取支持,讓將受到負面影響的人民被矇蔽,讓事情得以順利推行──這是次一等的發展途徑。
爭取支持還有另一種途徑,就是(C)完全忽略前述所有問題,淡化議題與意見這些理性面之爭,訴諸選民感覺與印象的情感面決策機制。美化政見遠不如美化政治人物個人形象見效,還順帶扼殺了真理越辯越明、極端意見相互平衡牽制的機會。(So be careful when someone is imaged as "a good guy". That usually implies he's not "the right guy".) 美化形象之中也涵蓋非常重要,而且比較難以論定優劣的做法,如媒體曝光與選民服務。這同樣是訴諸選民的情感面,建立親切感與熟悉感。如果訴諸情感面的做法,還包括了以恐懼威脅,如資方以工作安全相逼、或政黨互控對手危及人民存亡安全等,對我個人而言,是踩在即將喪失民主精神的那條線上了,不可不慎。但是無可否認的是,以上都有很好的收效,所以仍被慣常使用。

4. 策略性/階段性的結盟,幕後操作與公關形象。

既然可以想像出並觀察到以上的各種做法,下一步可以探索自己的界線。我想多數人會同意,目前台灣的狀態不甚美妙。所以我們需要的是改變現況。我們需要集結力量,而不是又找到一個新角落繼續自命清高。需要感染身邊的人關心。下一步,再好的理想,無法透過現有體制,進入權力圈發生影響力,就是枉然。
這個社會喜歡「微小但(情感上非常)確定的正義」遠勝「重要但複雜的正義」。
在現在,別提起身反抗,就算是僅僅讓公民意識甦醒,知道哪些事情可以爭取、哪些言論可以懷疑,都必須先學會不敬。
「因為對的理由做對的事」──當然很好,很遺憾我們並不是活在完美的理想世界裡。「因為錯的理由做錯的事」──當然不該發生,所以也不是尋思的重點。這個世界上的黑與白一直很少,向來就是深深淺淺的灰,沒有上帝之眼或是絕對真理告訴我們最終答案。(If anyone would like to provide you with an answer, be very incredulous.) 所以如果有這麼一刻,我們手上剩下的是:
「因為對的理由做錯的事」V.S.「因為錯的理由做對的事」
該怎麼辦呢?
如果代換為價值更中立的敘述:
「因為我認同的理由做我不認同的事」V.S.「因為我不認同的理由做我認同的事」
又該怎麼辦呢?

這個選擇的必然出現,對我個人來說,是思索民主與實際改變現況等問題的一個里程碑。為此文誌。

寫完這篇筆記,我想想,或許現在正是這討論發生的最好時機吧。一旦接近選舉,大家就會體溫上升,開始覺得此文是為了特定政治團體遊說了。但事實上這篇筆記,正如我大部分的筆記,只是一次個人體驗與探索的紀錄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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