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份會以很多Merleau-Ponty 給的例子為主
(企圖)一併介紹perception, intentionality & adumbration
所以會分段
混雜使用不同的標號表示重點應注意的措辭
很多狀況下卻也同時是危險的措辭 (意義不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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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ception
從所謂的最原始的感知開始
往世界的本質靠近
首先要闡明"感知裡只有物質世界"是不可能的
第一個例子是世界上沒有東西能夠呈現它的每一面
也就是一張桌子在你面前
你可以感知到它是一張桌子
但其實你卻是根據目前你的角度看見的桌子的某一面來判斷它是一張桌子的
也就是你"覺得"或"知道"它是一張桌子的某一面
卻不需要在一瞬間(at a given moment) 取得所有關於這張桌子的物理性資料
可見得在某處有種合成發生著
讓你知道它是一張桌子
不見得牽涉概念(ideal) 或統覺
但至少不只從某個角度看見桌子這麼簡單
第二個例子是你的視覺
在任一瞬間其實都充滿著比你注意到的還要多的資訊
如果說感知真的是純物理性的
那麼你不該錯過任何曾在你視網膜上投影卻不在焦點上的資訊
i.e. 不會有掃過去卻沒注意這種事的發生
其次要闡明感知也不可能是只有心的世界
經典的"顏色"例子出現了
如果顏色本身是一種獨立於物質外的抽象概念
那麼世界上不應該有"白色的房間"這種東西
如果這個房間整間是白色的你就什麼也看不見了
你必須承認在深深淺淺, 不同表面, 不同光影的東西上
"白"以不同的形式出現著
似乎顏色不是一種屬於我們的心念裡的東西
不是你心裡有個顏色的概念
而是那個為你所見的東西以顏色作為它的一個特質
如果我們接受了以上例子裡
--感知既不是純物理的也不是純心念的--這樣的論點
那感知是如心理學或康德所宣稱的
一種內在世界與外在世界的結合嗎? (二元論?)
這種說法對於Husserl 或MP 來說
相當地不負責任
這似乎落入了所謂沒有發覺過的預設
我們問心或物理世界的存在
問它們的交感
卻從未檢視過這樣的"直覺"區分是如何運作的
也就是上次稍碰觸到的幻覺問題
指稱'一個人看見一張不存在的桌子'是他正在產生幻覺
但是其實在你指稱的時候
似乎也會思考出一張桌子該是怎麼樣的才算是完整的桌子 (the full thing)
你是在產生幻覺嗎? 不是
你所想出來的桌子此時此刻存在嗎? 不在
那究竟是什麼區分了你的"想"與他的"想"?
另一個相關的例子是圖像
一張圖片裡有一座橋
那麼當你看見那張圖片時你所感知到的是一張圖片還是一座橋?
似乎有兩種不同層次的感知同時存在
let's say, the figure is bodily-given and the bridge is self-given
如果說你認為這個bodily-given 就是幻覺與真實的判準
那麼是什麼讓我們判斷出他的存在與不在?
試著不要牽涉預設的任何二元立場
提出這些問題之後
要介紹一個MP 的觀念: 背景理論
為什麼你眼前的世界每個東西會是獨立的?
立體的觀念是訓練出來的嗎?
為什麼你眼前的人不會融入背景裡, 而就是會被你當作一個個體來認知
我們的經驗與預設是無法逃躲的
例如我們直接看見景象A 會描述它如下:
一個森林裡的草地, 草地上很多小花
如果我們看見景象B 會這樣描述:
一個森林裡的草地, 草地上有幾隻鹿
如果讓我們先看見景象B 再看見景象A
大多數人卻會回答景象A 裡什麼都沒有
這是接近心理學的範圍了 (所以好危險啊)
但是這樣的背景觀念卻可以解釋上述的幾個問題
(3) intentionality
具體的背景讓我們認知到圖像
就像是我們的視網膜在任一瞬間會有完整的視野
但是我們卻只會認知到其中的圖像而不是背景
像是房間這個空間以及裡面的東西, 可以容納寄托我們認知的白色
像是我們對桌子的概念背景可以讓我們認知到桌子
在此
要區分intentionality 與康德式的框架並不容易
(但是相信我~ 它們真的不一樣啊~ 我太不會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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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發現自己還是概念不清
無法寫下去 (打擊)
下次繼續接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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