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03, 2019
試著去同意我能夠同意的意見中,最偏向我反對的言論 (The most marginally agreeable)
去年11月的選舉中,父親輔選的里長順利連任了。
從我有記憶以來,父親就支持民進黨。陳水扁選上總統,眾人欣喜若狂的那夜,他曾非常開心地說,他要開始轉為支持國民黨了。因為他希望當個在野黨的支持者,永恆牽制當權者。當時我想他是喊喊而已,因為明白他有多熟悉與痛恨國民黨過去的威權作為。
爹娘居住多年的社區當年開發時有眷村淵源,藍綠比大約是7:3。之前的萬年里長毫無建樹,各種鞏固私人利益的囂張作為。幾年前社區終於找到一位好事者願意出來競選里長,一番苦戰後順利當選。該屆選舉的那一天,前任里長動員了貌似凶神惡煞的不正派人士在各投票所附近徘徊的行徑,仍歷歷在目。
當選之後,新任里長果然帶來氣象一新的社區發展。過去十年沒見過的基礎建設都動起來了,包括社區監視器、路口廣角鏡汰換、路燈照明與排水溝改善工程、電力與電信線路的地下化等,里長除了清廉、監工勤快、社區也組織了打掃志工,每個週末由里長帶頭打掃,持續的努力累積,讓整個社區的景觀四年後截然不同。住戶們最喜歡掛在嘴上的說法就是「房價都漲了不少」。
直到我碰巧參與了選前最後一天的競選活動,才詳細知道,其實這位父親近年出盡力量支持輔選的里長是位鐵桿深藍,選前之夜請上台說話的character witness 地方人士,是他們軍中的大學長,之前配合幫忙尋找資源與話事的,也是一位國民黨籍議員。在我還來不及驚訝的時候,又得知,本屆在輔選團隊的努力說服之下,共同配合的議員將也有民進黨籍。也就是,鐵桿深藍的里長競選時、要做鄉里建設時,是打算同時與一位國民黨與一位民進黨議員合作,也以此公開向社區宣傳拉票。
超越藍綠的合作,其實在這樣的生活中發生與實踐。I still believe there is middle ground in Taiwan. 這理應不需要標榜,因為過去至少十多年以來,政治協商切實地將台灣社會向前推進,「樁腳」與「利益交換」從未遠離政治實務。
在同溫層內取暖實屬難免,但我自求一旦驚覺自己在妖魔化、嘲笑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就該適可而止。如果你自己的認知不願意動搖分毫,卻一味試圖改變對方的想法,這種溝通有很大機會結果是無效的。我最近在做的練習是,試著去同意我能夠同意的意見中,最偏向我反對的言論。To accept the most marginally agreeable statement. 甚至讓自己成為這樣的想法的傳遞者。停止極化思考、跨出同溫層,是現在的我想做的。
最後,與大家分享一場TED 演講:請對手一同吃午餐 Take the Other to Lunch-- Elizabeth Lesser 可選擇繁體中文字幕,不喜影片也可閱讀逐字稿。
https://www.ted.com/talks/elizabeth_lesser_take_the_other_to_lunch/transcript?languag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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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有記憶以來,父親就支持民進黨。陳水扁選上總統,眾人欣喜若狂的那夜,他曾非常開心地說,他要開始轉為支持國民黨了。因為他希望當個在野黨的支持者,永恆牽制當權者。當時我想他是喊喊而已,因為明白他有多熟悉與痛恨國民黨過去的威權作為。
爹娘居住多年的社區當年開發時有眷村淵源,藍綠比大約是7:3。之前的萬年里長毫無建樹,各種鞏固私人利益的囂張作為。幾年前社區終於找到一位好事者願意出來競選里長,一番苦戰後順利當選。該屆選舉的那一天,前任里長動員了貌似凶神惡煞的不正派人士在各投票所附近徘徊的行徑,仍歷歷在目。
當選之後,新任里長果然帶來氣象一新的社區發展。過去十年沒見過的基礎建設都動起來了,包括社區監視器、路口廣角鏡汰換、路燈照明與排水溝改善工程、電力與電信線路的地下化等,里長除了清廉、監工勤快、社區也組織了打掃志工,每個週末由里長帶頭打掃,持續的努力累積,讓整個社區的景觀四年後截然不同。住戶們最喜歡掛在嘴上的說法就是「房價都漲了不少」。
直到我碰巧參與了選前最後一天的競選活動,才詳細知道,其實這位父親近年出盡力量支持輔選的里長是位鐵桿深藍,選前之夜請上台說話的character witness 地方人士,是他們軍中的大學長,之前配合幫忙尋找資源與話事的,也是一位國民黨籍議員。在我還來不及驚訝的時候,又得知,本屆在輔選團隊的努力說服之下,共同配合的議員將也有民進黨籍。也就是,鐵桿深藍的里長競選時、要做鄉里建設時,是打算同時與一位國民黨與一位民進黨議員合作,也以此公開向社區宣傳拉票。
超越藍綠的合作,其實在這樣的生活中發生與實踐。I still believe there is middle ground in Taiwan. 這理應不需要標榜,因為過去至少十多年以來,政治協商切實地將台灣社會向前推進,「樁腳」與「利益交換」從未遠離政治實務。
在同溫層內取暖實屬難免,但我自求一旦驚覺自己在妖魔化、嘲笑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就該適可而止。如果你自己的認知不願意動搖分毫,卻一味試圖改變對方的想法,這種溝通有很大機會結果是無效的。我最近在做的練習是,試著去同意我能夠同意的意見中,最偏向我反對的言論。To accept the most marginally agreeable statement. 甚至讓自己成為這樣的想法的傳遞者。停止極化思考、跨出同溫層,是現在的我想做的。
最後,與大家分享一場TED 演講:請對手一同吃午餐 Take the Other to Lunch-- Elizabeth Lesser 可選擇繁體中文字幕,不喜影片也可閱讀逐字稿。
https://www.ted.com/talks/elizabeth_lesser_take_the_other_to_lunch/transcript?languag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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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9, 2014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服貿) 資訊彙整
用白話講,一個國家可以不需要FTA就進行貿易單方自由化(比如香港或杜拜),要簽FTA,為的是把經貿互動納入條文,規範雙方的"公權力"。"公權力"不受規範,兩岸經貿終究只是玩弄在中國政府的專斷獨行中。而也因為這種台海的去國際化,服貿不可能如政府宣稱,成為台灣加入全球經貿的墊腳石。
--I-hsiu Lee, 2014.3.20
開始了解爭議以前,不可不知的現況背景條件:
1. 兩岸兩會於2013年6月21日簽署完成服貿協議。此刻這個協議已經簽署。
2. 2013年6月25日,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後決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也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全案包裹表決;未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不能夠啟動生效條款。爭議點在於國會要求亡羊補牢,進行簽署後的內容審查。(點此看具體協議內容)
3. 2014年3月17日,國民黨召開記者會宣布,召委張慶忠已在會議現場以麥克風依法宣告,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依法視為完成審查,因此將服貿協議送入院會,聯席會不需再審查。此舉被在野黨團抨擊為撕毀上項正式決議,繼黑箱作業直接簽署後,再一次地公然罔顧國會監督。
一些論述文章:
1. 為什麼服貿不該這樣草率被通過
http://www.wetalk.tw/thread-10607-1-1.html
作為入門閱讀,內容從自由貿易協定的基本談起。作者的立場是認為此版本的服貿不妥。
簡單來說,服貿其實有點像核四,核能不一定有問題,但亂蓋的核四問題可就不小了,同理,自由貿易協定未必有問題,但亂談判亂簽的服貿問題可就大了。
假設服貿真的有問題,那為什麼台灣還是有很多人支持服貿?
在現在這個階段,會願意出來支持服貿的,大概就是以下幾種人
A. 極端的自由貿易信徒
B. 受益產業的相關從業人員
C. 跟黨政高層關係良好的商人
D. 已經輸到脫褲,看能不能至少拿回點東西的商人
2. Forecast Error: Occupy Legislative Yuan 佔領立法院
http://forecasterror.blogspot.tw/2014/03/occupy-legislative-yuan.html
就像所有的政治口水一樣,這次應該也很快就會吵完了,然後呢?為什麼我總是肉眼觀察不到後續影響?一定是眼前這些人在小題大作吧。
對於具有這樣想法的人,一句簡單的解釋,就是「溫水煮青蛙」。
作為一個相信市場機能的經濟學家,我其實並不反對服貿協議這類的東西。如果協議可以帶來更自由的貿易往來,這個原則我是可以接受的。
不過作為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國民黨這次為了這個法案護航的手段我無論如何無法容忍。 如果行政權跟外國政府簽訂合約、協議可以不用國會監督,這跟獨裁有什麼兩樣?
服貿協議絕對不會是萬靈丹,老實說我也不相信它會像是反對者所說的毒藥。這個協議比較可能像是 ECFA 一樣船過水無痕,贊成者說得好處看不到,反對者擔心的東西大多也沒出現。比較有可能的後果是給裙帶資本主義多開幾道門,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講並沒有直接的影響(但是間接的負面影響仍然存在)。
3. Mikki Liu 在2014年3月18日寫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mikki.liu/posts/10152771571929368
作者認為這場混戰之中,看穿混亂的重點之一,是爭奪中國代理人的角色時,各親統派勢力間的傾軋。另外則是,乘著目前升高的抗爭民氣,考驗著反對黨到底是否有具深度的核心政策想法。重點在於思索,最終服貿還是會通過的前提下,可以交換到什麼?要優先主打交換到什麼?坐在地上耍賴、不上談判桌一樣是輸得徹底,對中簽署經濟協議可以不等於主權喪失。這手牌要怎麼打,才能夠小輸為贏?各方在野勢力的視野高度等,中長期的觀察。
大家似乎都將[對中簽署經濟協議=主權喪失]這組等號視為理所當然了。
轉向中國這種夾帶著政治意圖的特殊經濟資本的分析,以及人們如何從日常生活中,去建構這類資本對於主權的危害,也許是一個可能的解答。
4. Pei-Jun Huang 在服貿簽下去第2天的時候寫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lialiahuang/posts/10201784395237279
作者的立場是支持且肯定此次的服貿內容的,但認為服貿簽署既成定局,議會裡仍有體制面值得改進之處。
但這次連執政黨的立院龍頭王金平都跳出來批評,簽署ECFA時,當時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都有來報告」,但簽署服貿協議時「王郁琦卻從頭到尾沒向我報告」;可見對於攸關民生甚鉅的經貿協議簽署,黑箱作業、拒絕監督,是不分黨派都無法忍受的作法。
然而,逐條審查還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應該在服貿協議的爭議後,開始著手建立自ECFA以後就未完成的功課——建立一套經貿協議簽署的監督機制。
知名媒體人王健壯在日前曾撰文表示,從美牛到ECFA到服貿,馬政府習於秘密談判,不懂溝通,不會跳「議會與政黨政治」的探戈。這個批評可說相當公允,而進一步來說,可以讓一個政府自己決定要不要跳探戈,根本是制度的失職。
5. I-hsiu Lee 在2014年3月20日寫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eslitebear/posts/703944636295385
深度分析、平衡報導,去除恐懼之後,服貿協議對台灣的最大影響為何。
我認為服貿的問題, 假如我們去跟正常的新一代FTA, 比如韓歐FTA、韓美FTA(KORUS)甚至台紐FTA(ANZTEC)相比, 即可發現並可簡化為下列五點:
一、去國際化與去主權化, 非WTO架構的服貿協議
二、去法治化, 無從被保障的企業與個人
三、去法治化之二: 黑箱服貿
四、去社會的落後FTA
五、去機構對話, 各說各話?
2008年以來, 馬政府的兩岸接觸屢屢迴避民主法治的常規, 但要解決具體問題, 其實需要大量名稱敏感的"法規調合"(legal harmonisation)機制, 但服貿中完全沒有相關建置. 說白了, 馬政府希望讓兩岸政府透過大量躲避公眾檢視的"工作會議"與法制假期中的兩岸經合會, 解決貿易的各種問題, 而這也是讓國民黨永續執政的方法之一.
6. 黃丞儀:公民運動創造的憲法時刻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03/article/1145
服貿協議爭議,所帶出的憲政層級問題:不透明的兩岸談判與締約模式。
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對於兩岸事務只有極為簡略的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就這樣,沒了。
然而,和二十三年前(1991年)通過增修條文時相比,目前兩岸交往極為密切
但是,憲法只有空白授權,由國會自己制定法律去規範。而國會又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量授權行政部門自己決定。行政部門再用許多行政命令來處理兩岸事務,這一大批行政命令的制定過程相當不透明,公共參與的程度也極低。談判過程以外交或國家安全的名義不予公開,談判完了卻要全民買單。這種過程縱然符合現行法律、符合現行憲法,但與國民主權原則有所衝突,使得憲法正當性產生動搖。
延伸閱讀:
獵殺王金平:尋找馬邦伯的「殺機」
(2013 九月政爭的一種分析)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246
Forecast Error: The Root of the Problems in Taiwan
(台灣的裙帶資本主義)
http://forecasterror.blogspot.tw/2012/08/the-root-of-problems-in-taiwan.html
中共向王金平傳達什麼訊息?
(服貿的簽署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
http://www.peoplenews.tw/news/267d3a09-4cde-48f1-b1e7-1c770b65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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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4, 2013
萬歲!白俄羅斯 Żywie Biełaruś
先來聽這部電影裡的一首歌,
不存在的國家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QRr9PcpYs4
萬歲!白俄羅斯/ Viva Bel@rus/ Żywie Biełaruś ★★★☆☆

星星評等參考標準:
★★★★★=每次播都會想看
★★★★☆=不在意多看幾次
★★★☆☆=需要一點動機才會想重看
★★☆☆☆=不想重看
★☆☆☆☆=後悔看完這部片
最末兩種評等當然會很少出現
因為既然覺得看完片子都是浪費時間了
應該就不想浪費更多時間敘述它了
偶然的機會看到這部電影。我想介紹文最好的開頭方式,就是讀這首歌的歌詞。
這部波蘭公司拍攝的電影敘述白俄羅斯的政治,算是一個小品革命故事。劇情揉合部分事實與部份的誇飾,故事架構主要取材自一位真實的白俄羅斯年輕政治人物Franak Viacorka 被迫從軍,在軍中夾帶手機上網,透過部落格寫作軍中愛國洗腦教育的見聞,因而引起的風波。有關選舉舞弊的劇情則是影射2010 年總統大選作票事件,Lukashenko 以將近80%的得票率第四次連任,而其他幾位總統候選人以及集結抗議人士,在首都明斯克遭到軍隊毆打與逮捕。後續數個月仍持續有和平抗議事件,透過網路組織與發生。
以政治電影來說,這部電影其實沒有特別優秀。甚至其中描寫各種高壓統治與操縱群眾暴力的手法,也缺乏新意。又或許,因為這些手段仍然一如上個世紀一樣有效,所以掌權者也並沒有什麼需要進步的動力。充其量就是越來越注重公共形象包裝與媒體操作而已。但是因為時代背景是現代,所以仍有一些有趣的地方。如劇中設定的男主角是一個搖滾歌手,他以諷刺歌詞的創作感染歌迷,過程中原本對於政治並不特別熱中的人,包括男主角自己,慢慢地匯入成為了公民革命的力量。除此之外,透過網路散布資訊與集結力量的作法,近例如茉莉花革命,顯然說明網路成為現代促進民主化過程的重要新媒介,這樣的趨勢也被記錄在電影裡。
看完網路介紹提及主角藍本Franak Viacorka,去稍微查了一下這個人,想必是個令白俄羅斯當權頭痛的人吧。除了又年輕又帥氣以外,據說他是個公共關係與媒體行銷的專家。雖然我不瞭解白俄羅斯的政治,但這樣的角色隱隱令人嗅到一絲危險的氣息。就像是台灣當年仍處於一黨專制時期時,偶爾有一些黨外人士,用個人魅力吸引到群眾注意力與支持,在某個階段對於民主的進步做出貢獻。但是當台灣政黨解禁,甚至政黨輪替之後,有多少位能夠維持思考與發言的水準與高度,而不被個人利益考量腐化呢? 或是一度也是政治明星的普丁,始終不下台一事引起越來越多的爭議,令人感覺到,個人領袖魅力固然重要,但是強調政治人物的個人魅力,則後續發生不妙的事,機率似乎很高啊。這或許是自我感覺良好與獨裁獨斷傾向呈高度正相關的合理發展吧。
當然最後還是回到,穩扎穩打地促進公民獨立思考以及社會風氣的轉變,比起期待明星領袖帶來重大突破,要來得可靠。然而這麼好的事,當然很難發生。於是我們可以看看這樣的電影,想像與療傷一下。像歌詞裡所描述的"為你的土地獻出你的生命",那樣煽動熱情的說法,當然又有陷入極端的危險...... 真實世界就是這麼複雜又麻煩。
延伸閱讀:
一則本片英文介紹 Belarus: Feature film about repression and censorship
Franak Viacorka http://en.wikipedia.org/wiki/Franak_Viacorka
白俄羅斯的政治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arus#Political_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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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的國家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QRr9PcpYs4
萬歲!白俄羅斯/ Viva Bel@rus/ Żywie Biełaruś ★★★☆☆

星星評等參考標準:
★★★★★=每次播都會想看
★★★★☆=不在意多看幾次
★★★☆☆=需要一點動機才會想重看
★★☆☆☆=不想重看
★☆☆☆☆=後悔看完這部片
最末兩種評等當然會很少出現
因為既然覺得看完片子都是浪費時間了
應該就不想浪費更多時間敘述它了
偶然的機會看到這部電影。我想介紹文最好的開頭方式,就是讀這首歌的歌詞。
For the General, this country is at war.
對軍事將領而言,這個國家是個戰場。
For the Liberal, this country is a plague.
對自由派而言,這個國家是瘟疫。
For the Rebel, this country is a prison.
對反叛者來說,這個國家是個監牢。
But for the majority, this country does not exist at all.
但是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個國家根本不存在。
For the Panslavist, this country is Russia.
對泛斯拉夫主義者來說,這個國家是俄國。
For the Satanist, this country is a coffin.
對撒旦信仰者來說,這個國家是個棺材。
For the Guitarist, this country is a string.
對於吉他手來說,這個國家是一根弦。
But for the majority, this country does not exist at all.
但是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個國家根本不存在。
Give your life to the country,
為國家獻出你的生命,
Which is dying in a cold sleep.
她快在一場冰冷的沉睡中死去。
Give your life to your land,
為你的土地獻出你的生命,
Which is covered with a grey snow.
她已被一場灰色的雪覆蓋。
For an illegal immigrant, this country is winter.
對非法移民來說,這個國家是嚴寒的冬天。
For Admiral, this country is karma.
對海軍上將來說,這個國家是業報。
(註:白俄羅斯為內陸國家,無海軍。)
For Bouncers, this country is a tavern.
對酒吧守門人來說,這個國家是個酒館。
But for the majority, this country does not exist at all.
但是對大部分人來說,這個國家根本不存在。
Give your life to the country,
為國家獻出你的生命,
Which is dying in a cold sleep.
她快在一場冰冷的沉睡中死去。
Give your life to your land,
為你的土地獻出你的生命,
Bridges were sleeping and the earth was lightened.
橋梁都睡了,大地被照亮。
這部波蘭公司拍攝的電影敘述白俄羅斯的政治,算是一個小品革命故事。劇情揉合部分事實與部份的誇飾,故事架構主要取材自一位真實的白俄羅斯年輕政治人物Franak Viacorka 被迫從軍,在軍中夾帶手機上網,透過部落格寫作軍中愛國洗腦教育的見聞,因而引起的風波。有關選舉舞弊的劇情則是影射2010 年總統大選作票事件,Lukashenko 以將近80%的得票率第四次連任,而其他幾位總統候選人以及集結抗議人士,在首都明斯克遭到軍隊毆打與逮捕。後續數個月仍持續有和平抗議事件,透過網路組織與發生。
以政治電影來說,這部電影其實沒有特別優秀。甚至其中描寫各種高壓統治與操縱群眾暴力的手法,也缺乏新意。又或許,因為這些手段仍然一如上個世紀一樣有效,所以掌權者也並沒有什麼需要進步的動力。充其量就是越來越注重公共形象包裝與媒體操作而已。但是因為時代背景是現代,所以仍有一些有趣的地方。如劇中設定的男主角是一個搖滾歌手,他以諷刺歌詞的創作感染歌迷,過程中原本對於政治並不特別熱中的人,包括男主角自己,慢慢地匯入成為了公民革命的力量。除此之外,透過網路散布資訊與集結力量的作法,近例如茉莉花革命,顯然說明網路成為現代促進民主化過程的重要新媒介,這樣的趨勢也被記錄在電影裡。
看完網路介紹提及主角藍本Franak Viacorka,去稍微查了一下這個人,想必是個令白俄羅斯當權頭痛的人吧。除了又年輕又帥氣以外,據說他是個公共關係與媒體行銷的專家。雖然我不瞭解白俄羅斯的政治,但這樣的角色隱隱令人嗅到一絲危險的氣息。就像是台灣當年仍處於一黨專制時期時,偶爾有一些黨外人士,用個人魅力吸引到群眾注意力與支持,在某個階段對於民主的進步做出貢獻。但是當台灣政黨解禁,甚至政黨輪替之後,有多少位能夠維持思考與發言的水準與高度,而不被個人利益考量腐化呢? 或是一度也是政治明星的普丁,始終不下台一事引起越來越多的爭議,令人感覺到,個人領袖魅力固然重要,但是強調政治人物的個人魅力,則後續發生不妙的事,機率似乎很高啊。這或許是自我感覺良好與獨裁獨斷傾向呈高度正相關的合理發展吧。
當然最後還是回到,穩扎穩打地促進公民獨立思考以及社會風氣的轉變,比起期待明星領袖帶來重大突破,要來得可靠。然而這麼好的事,當然很難發生。於是我們可以看看這樣的電影,想像與療傷一下。像歌詞裡所描述的"為你的土地獻出你的生命",那樣煽動熱情的說法,當然又有陷入極端的危險...... 真實世界就是這麼複雜又麻煩。
延伸閱讀:
一則本片英文介紹 Belarus: Feature film about repression and censorship
Franak Viacorka http://en.wikipedia.org/wiki/Franak_Viacorka
白俄羅斯的政治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arus#Political_culture
原文歌詞:
Краіны няма [ŻYWIE BIEŁARUŚ]
Для генерала краіна — вайна.
Для нефармала краіна — чума.
Для радыкала краіна — турма.
Але для большасці краіны няма.
Для панславіста краіна — адна.
Для сатаніста краіна — труна.
Для гітарыста краіна — струна.
Але для большасці краіны няма.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краіне,
Яна ў сне халодным гіне!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зямлі,
Яе сівыя снягі замялі.
Для нелегала краіна — зіма.
Для адмірала краіна — карма.
Для выкідалы краіна — карчма.
Але для большасці краіны няма.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краіне,
Яна ў сне халодным гіне!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зямлі,
Яе сівыя снягі замялі.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краіне,
Яна ў сне халодным гіне!
Вярні жыццё сваёй зямлі,
Масты спалі і зямлю асвятл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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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0, 2013
公民參與
1. 政治與媒體現況,公民的責任比例有多高?
到底是媒體餵養出閱聽大眾的壞品味,還是閱聽大眾的壞品味製造出這樣的市場環境,使得媒體必須迎合這壞品味才能夠套利? (如果媒體有求生壓力,尚能夠以此藉口開脫。最可怕的是不想賺錢/不需要賺錢的媒體。)
到底是政治人物餵養出選民的壞品味,還是選民的壞品味製造出這樣的選舉環境,使得政治人物必須迎合這壞品味才能夠掌權? (如果政治人物有求生壓力,尚能夠以此藉口開脫。最可怕的是不再有選舉考量,不在意支持度的政權。)
如果我們永遠允許他者擔負責任,允許自己不作為,等待世界變得更好,自外於「壞品味的人」圈,只是一種無所本的傲慢而已、也就是允許自己受到命運與環境的安排還沾沾自喜而已。我會認為「我的所有作為與無作為,也貢獻餵養了壞品味」,甚至要時時自認「我也是壞品味的人」。
2. 都是爛蘋果,政治冷漠是一種個人選擇?
兩種政治冷漠的層級:一個選民掌握了資訊以後,選擇以不參與投票或投廢票來表達己見,這樣的做法與一開始就與所有資訊絕緣,想來是有差別的。但是我無法想像任何一個正當的政治勢力,會運用它的影響力,鼓勵選民不要參與投票。「都是爛蘋果」的說法,自我排除了任何自身可以改變現況的機會,允許自己避免困難的抉擇,而維持自己的潔癖與「高度」──只要你曾有一瞬間覺得這敘述指的可能是你,不妨再考慮一次。選戰中容易受歡迎的是討論收益與直接受惠的群體,成本與代價一次又一次被鬼隱──別以為你放棄投票就不須納稅,不須一同負擔這些承諾。你以為維持了自己的清潔,實則坐視默許了有目的者的所有行為。所以兩種政治冷漠的層級,在效果上是一樣的──沒有產生任何效果。
政治冷漠當然是一種個人選擇,但是我並無法苛責政治狂熱者的強烈勸說。因為政治信念與宗教信念不同。宣揚宗教信念的人,出發點是「拯救你」,目的是要你加入團體;宣揚政治信念的人,出發點則是「需要你一起來拯救我們」,因為你已經身在同一群體中。選擇作為一個無神論者的你,並不會在脆弱情感以外傷害到宗教團體。選擇作為政治冷漠的公民的你,卻同樣地承擔這國家的共同命運。
3. 找出差異很容易,尋求共識困難得多。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所以政治作為眾人之事如此複雜困難。可以想像一個熱切的極端團體,意見強烈且有組織,所以相較於一般大眾零散的意見來說,他們有更強烈的動機,也有更好的機會實際影響政治團體。例如財團或宗教團體,因為有廣大的人脈與財力,所以可以對候選人或政黨的意見施壓。
最直接能夠左右政治/政策的,就是政黨團體。而最終這些他們受到的影響,需要通過選舉的考驗。政治人物們有哪些可能的工具,促使輿論支持他們? 政黨可以怎麼做與正在怎麼做,我們來設想與觀察看看,而不只停留在指責其失職的幼稚心態。
(A)為了取得多數,各種極端意見必須妥協弱化,維持對於整體的利大於弊,以爭取更廣大的支持──這是理想中的發展途徑。
(B)當權者選擇包裝美化這些政見,強調優點隱藏缺點以騙取支持,讓將受到負面影響的人民被矇蔽,讓事情得以順利推行──這是次一等的發展途徑。
爭取支持還有另一種途徑,就是(C)完全忽略前述所有問題,淡化議題與意見這些理性面之爭,訴諸選民感覺與印象的情感面決策機制。美化政見遠不如美化政治人物個人形象見效,還順帶扼殺了真理越辯越明、極端意見相互平衡牽制的機會。(So be careful when someone is imaged as "a good guy". That usually implies he's not "the right guy".) 美化形象之中也涵蓋非常重要,而且比較難以論定優劣的做法,如媒體曝光與選民服務。這同樣是訴諸選民的情感面,建立親切感與熟悉感。如果訴諸情感面的做法,還包括了以恐懼威脅,如資方以工作安全相逼、或政黨互控對手危及人民存亡安全等,對我個人而言,是踩在即將喪失民主精神的那條線上了,不可不慎。但是無可否認的是,以上都有很好的收效,所以仍被慣常使用。
4. 策略性/階段性的結盟,幕後操作與公關形象。
既然可以想像出並觀察到以上的各種做法,下一步可以探索自己的界線。我想多數人會同意,目前台灣的狀態不甚美妙。所以我們需要的是改變現況。我們需要集結力量,而不是又找到一個新角落繼續自命清高。需要感染身邊的人關心。下一步,再好的理想,無法透過現有體制,進入權力圈發生影響力,就是枉然。
「因為對的理由做錯的事」V.S.「因為錯的理由做對的事」
該怎麼辦呢?
如果代換為價值更中立的敘述:
「因為我認同的理由做我不認同的事」V.S.「因為我不認同的理由做我認同的事」
又該怎麼辦呢?
這個選擇的必然出現,對我個人來說,是思索民主與實際改變現況等問題的一個里程碑。為此文誌。
寫完這篇筆記,我想想,或許現在正是這討論發生的最好時機吧。一旦接近選舉,大家就會體溫上升,開始覺得此文是為了特定政治團體遊說了。但事實上這篇筆記,正如我大部分的筆記,只是一次個人體驗與探索的紀錄罷了。
推薦延伸閱讀:
「學生好乖,部長來給你們檢查身體」
為自己而戰—淺談七年級生的政治冷感症
兩種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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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媒體餵養出閱聽大眾的壞品味,還是閱聽大眾的壞品味製造出這樣的市場環境,使得媒體必須迎合這壞品味才能夠套利? (如果媒體有求生壓力,尚能夠以此藉口開脫。最可怕的是不想賺錢/不需要賺錢的媒體。)
到底是政治人物餵養出選民的壞品味,還是選民的壞品味製造出這樣的選舉環境,使得政治人物必須迎合這壞品味才能夠掌權? (如果政治人物有求生壓力,尚能夠以此藉口開脫。最可怕的是不再有選舉考量,不在意支持度的政權。)
如果我們永遠允許他者擔負責任,允許自己不作為,等待世界變得更好,自外於「壞品味的人」圈,只是一種無所本的傲慢而已、也就是允許自己受到命運與環境的安排還沾沾自喜而已。我會認為「我的所有作為與無作為,也貢獻餵養了壞品味」,甚至要時時自認「我也是壞品味的人」。
2. 都是爛蘋果,政治冷漠是一種個人選擇?
兩種政治冷漠的層級:一個選民掌握了資訊以後,選擇以不參與投票或投廢票來表達己見,這樣的做法與一開始就與所有資訊絕緣,想來是有差別的。但是我無法想像任何一個正當的政治勢力,會運用它的影響力,鼓勵選民不要參與投票。「都是爛蘋果」的說法,自我排除了任何自身可以改變現況的機會,允許自己避免困難的抉擇,而維持自己的潔癖與「高度」──只要你曾有一瞬間覺得這敘述指的可能是你,不妨再考慮一次。選戰中容易受歡迎的是討論收益與直接受惠的群體,成本與代價一次又一次被鬼隱──別以為你放棄投票就不須納稅,不須一同負擔這些承諾。你以為維持了自己的清潔,實則坐視默許了有目的者的所有行為。所以兩種政治冷漠的層級,在效果上是一樣的──沒有產生任何效果。
政治冷漠當然是一種個人選擇,但是我並無法苛責政治狂熱者的強烈勸說。因為政治信念與宗教信念不同。宣揚宗教信念的人,出發點是「拯救你」,目的是要你加入團體;宣揚政治信念的人,出發點則是「需要你一起來拯救我們」,因為你已經身在同一群體中。選擇作為一個無神論者的你,並不會在脆弱情感以外傷害到宗教團體。選擇作為政治冷漠的公民的你,卻同樣地承擔這國家的共同命運。
3. 找出差異很容易,尋求共識困難得多。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所以政治作為眾人之事如此複雜困難。可以想像一個熱切的極端團體,意見強烈且有組織,所以相較於一般大眾零散的意見來說,他們有更強烈的動機,也有更好的機會實際影響政治團體。例如財團或宗教團體,因為有廣大的人脈與財力,所以可以對候選人或政黨的意見施壓。
最直接能夠左右政治/政策的,就是政黨團體。而最終這些他們受到的影響,需要通過選舉的考驗。政治人物們有哪些可能的工具,促使輿論支持他們? 政黨可以怎麼做與正在怎麼做,我們來設想與觀察看看,而不只停留在指責其失職的幼稚心態。
(A)為了取得多數,各種極端意見必須妥協弱化,維持對於整體的利大於弊,以爭取更廣大的支持──這是理想中的發展途徑。
(B)當權者選擇包裝美化這些政見,強調優點隱藏缺點以騙取支持,讓將受到負面影響的人民被矇蔽,讓事情得以順利推行──這是次一等的發展途徑。
爭取支持還有另一種途徑,就是(C)完全忽略前述所有問題,淡化議題與意見這些理性面之爭,訴諸選民感覺與印象的情感面決策機制。美化政見遠不如美化政治人物個人形象見效,還順帶扼殺了真理越辯越明、極端意見相互平衡牽制的機會。(So be careful when someone is imaged as "a good guy". That usually implies he's not "the right guy".) 美化形象之中也涵蓋非常重要,而且比較難以論定優劣的做法,如媒體曝光與選民服務。這同樣是訴諸選民的情感面,建立親切感與熟悉感。如果訴諸情感面的做法,還包括了以恐懼威脅,如資方以工作安全相逼、或政黨互控對手危及人民存亡安全等,對我個人而言,是踩在即將喪失民主精神的那條線上了,不可不慎。但是無可否認的是,以上都有很好的收效,所以仍被慣常使用。
4. 策略性/階段性的結盟,幕後操作與公關形象。
既然可以想像出並觀察到以上的各種做法,下一步可以探索自己的界線。我想多數人會同意,目前台灣的狀態不甚美妙。所以我們需要的是改變現況。我們需要集結力量,而不是又找到一個新角落繼續自命清高。需要感染身邊的人關心。下一步,再好的理想,無法透過現有體制,進入權力圈發生影響力,就是枉然。
這個社會喜歡「微小但(情感上非常)確定的正義」遠勝「重要但複雜的正義」。
在現在,別提起身反抗,就算是僅僅讓公民意識甦醒,知道哪些事情可以爭取、哪些言論可以懷疑,都必須先學會不敬。「因為對的理由做對的事」──當然很好,很遺憾我們並不是活在完美的理想世界裡。「因為錯的理由做錯的事」──當然不該發生,所以也不是尋思的重點。這個世界上的黑與白一直很少,向來就是深深淺淺的灰,沒有上帝之眼或是絕對真理告訴我們最終答案。(If anyone would like to provide you with an answer, be very incredulous.) 所以如果有這麼一刻,我們手上剩下的是:
「因為對的理由做錯的事」V.S.「因為錯的理由做對的事」
該怎麼辦呢?
如果代換為價值更中立的敘述:
「因為我認同的理由做我不認同的事」V.S.「因為我不認同的理由做我認同的事」
又該怎麼辦呢?
這個選擇的必然出現,對我個人來說,是思索民主與實際改變現況等問題的一個里程碑。為此文誌。
寫完這篇筆記,我想想,或許現在正是這討論發生的最好時機吧。一旦接近選舉,大家就會體溫上升,開始覺得此文是為了特定政治團體遊說了。但事實上這篇筆記,正如我大部分的筆記,只是一次個人體驗與探索的紀錄罷了。
推薦延伸閱讀:
「學生好乖,部長來給你們檢查身體」
為自己而戰—淺談七年級生的政治冷感症
兩種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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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2, 2012
Kierkegaard: Public is everything and nothing
“A public is everything and nothing, the most dangerous of all powers and the most insignificant: one can speak to a whole nation in the name of the public and still the public will be less than a single real man, however unimportant. The qualification ‘public’ is produced by the deceptive juggling of an age of reflection, which makes it appear flattering to the individual, who in this way can arrogate to himself this monster in comparison with which concrete realities seem poor.” -- The Present Age: A Literary Review (1846) Søren Kierkegaard
(粗略不對句的意譯)
「公共」是一切,同時也是虛無的;它是所有權力之中最危險,卻也最微不足道的。某人可以在全國面前以「公共」之名演說,然而這"所謂的"「公共」卻比一個最不重要的凡人還要來得沒有意義。
「公共」的資格在這反思時代是被製造出來的騙人把戲。它美化背後所代表的個人,使得他們得以佔據「公共」這位置,來掩飾相形失色的事實上的個人。
--
關心公共利益的同時,留心出於私利而冒用公義之名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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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不對句的意譯)
「公共」是一切,同時也是虛無的;它是所有權力之中最危險,卻也最微不足道的。某人可以在全國面前以「公共」之名演說,然而這"所謂的"「公共」卻比一個最不重要的凡人還要來得沒有意義。
「公共」的資格在這反思時代是被製造出來的騙人把戲。它美化背後所代表的個人,使得他們得以佔據「公共」這位置,來掩飾相形失色的事實上的個人。
--
關心公共利益的同時,留心出於私利而冒用公義之名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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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1, 2011
《Political Liberalism》(政治自由主義)
由台灣法理學會、臺灣大學人權暨法理學研究中心與台灣法學會基礎法學委員會共同邀請傑出學者深入淺出地為我們導讀重要的法理學經典著作-- 摘自系列官網 http://classicsintro.wordpress.com/ (官網可收看演講的錄影紀錄)
12/15 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政治自由主義)
導讀人:謝世民 (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部分內容與正義一書第六章相關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Michael Sandel
1. 背景:
- Rawls 的研究嚴格來說, 與法哲學的關聯是間接的, 而非直接.
- 他不像Kant 有發展出完整哲學系統的野心. 其一生的政治哲學理論專注在兩個主題上:
(a) 政治性的正義觀-- 正義即公平,
(b) 以解決問題為核心的哲學計畫-- 政治自由主義.
- 由於當時英美分析哲學嚴苛焠鍊的時代背景, 因此Rawls 的學說特色為論述非常清晰, 便於讓任何人討論與批判, 有別於傳統哲學晦澀不易釐清的形象.
2. 正義即公平 (Justice as Fairness):
a. 是一套意圖取代效益主義 (utilitarianism) 的政治正義觀.
b. 是一種平等主義式的自由主義 (egalitarian liberalism).
c. 核心為正義兩原則. 第一點優先於第二點, 第二點前半優先於後半.
I. 每個人都享有基本自由, 以及政治自由的公平價值.
II. 社會與經濟上的不平等應該滿足「機會平等開放原則」, 與「弱勢優先的差異原則」.
3. 正義即公平在Rawls 學說中的定位:
a. Rawls 並沒有明確主張憲政民主社會的公民有遵循正義兩原則的道德義務. 但是較晚提出的政治自由主義會處理公民之間的道德義務.
b. 正義兩原則是許多合理的政治正義觀之中的一種. 政治自由主義允許以其他合理的政治正義觀所肯定的價值作為決定依據.
c. 以推測來說, Rawls 會反對「機會平等」, 與「差異原則」入憲. 因為正義問題應該在憲政核心要素以外做處理.
4. 良序社會 (well-ordered society):
a. 前提是在憲政民主社會中, 更進一步提升. 以避免「強者可以在憲政民主的體制內, 合法地進行對自己最有利的安排」. (引述謝世民老師文章)
b. 意圖處理理性所衍生出的多元分歧, 在政治上造成的問題. (相對於早期認為理性會導至單一的結論, Rawls 的時代背景認為理性不會使價值觀趨於一致, 而會趨於多元.)
c. 在這個背景之中, 除了是一個穩定的憲政民主社會, 成員並且會「以一套『正義觀』作為他們解決憲政核心爭議和分配正義問題的共同基礎」. (引述謝世民老師文章)
5. Rawls 所定義的, 政治哲學的四種角色:
a. 現實性的 (practical)-- 關切實際社會, 對自由與平等提出合理的調和.
b. 引導性的 (orientation)-- 提出原則以鑑別, 個人透過形成社團可以追求的各種合理目的.
c. 調解性的 (reconciliation)-- 在自由使用理性後, 合理價值觀的分歧下, 社會已經不可能成為一個社群. 政治哲學應該提出對於民主社會的新觀點, 增進所有公民的理解與認同.
d. 設想性的 (realistic Utopia)-- 提出如何可能產生一個合理程度上合乎正義的民主社會.
6. 社會貢獻與所得分配:
Rawls 並不贊同社會是一個社群. 因為社群有其宗旨, 而所得分配就可以依對此宗旨的貢獻比例來進行. 但是社會的現況既然充滿了合理價值觀的分歧, 就並無法定義出統一的宗旨, 故無法如此分配.
取而代之, 應該依「提供誘因」、「衡量訓練成本」、「解放出最大生產力」等原則, 進行所得分配.
7.「理想中Rawls 式的自由主義」應具有下列特徵:
a. 基本自由的優先, 永遠沒有任何狀況例外.
b. 設法保障社會最底層(如 5%)的人獲得合理的福利, 直到沒有合理可行的方法.
c. 可允許自由的限縮, 但僅限於不引發合理爭議的範圍.
d. 可允許訴諸政治價值的自由限縮, 但僅限於保留公民自主的彈性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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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政治自由主義)
導讀人:謝世民 (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部分內容與正義一書第六章相關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Michael Sandel
1. 背景:
- Rawls 的研究嚴格來說, 與法哲學的關聯是間接的, 而非直接.
- 他不像Kant 有發展出完整哲學系統的野心. 其一生的政治哲學理論專注在兩個主題上:
(a) 政治性的正義觀-- 正義即公平,
(b) 以解決問題為核心的哲學計畫-- 政治自由主義.
- 由於當時英美分析哲學嚴苛焠鍊的時代背景, 因此Rawls 的學說特色為論述非常清晰, 便於讓任何人討論與批判, 有別於傳統哲學晦澀不易釐清的形象.
2. 正義即公平 (Justice as Fairness):
a. 是一套意圖取代效益主義 (utilitarianism) 的政治正義觀.
b. 是一種平等主義式的自由主義 (egalitarian liberalism).
c. 核心為正義兩原則. 第一點優先於第二點, 第二點前半優先於後半.
I. 每個人都享有基本自由, 以及政治自由的公平價值.
II. 社會與經濟上的不平等應該滿足「機會平等開放原則」, 與「弱勢優先的差異原則」.
3. 正義即公平在Rawls 學說中的定位:
a. Rawls 並沒有明確主張憲政民主社會的公民有遵循正義兩原則的道德義務. 但是較晚提出的政治自由主義會處理公民之間的道德義務.
b. 正義兩原則是許多合理的政治正義觀之中的一種. 政治自由主義允許以其他合理的政治正義觀所肯定的價值作為決定依據.
c. 以推測來說, Rawls 會反對「機會平等」, 與「差異原則」入憲. 因為正義問題應該在憲政核心要素以外做處理.
4. 良序社會 (well-ordered society):
a. 前提是在憲政民主社會中, 更進一步提升. 以避免「強者可以在憲政民主的體制內, 合法地進行對自己最有利的安排」. (引述謝世民老師文章)
b. 意圖處理理性所衍生出的多元分歧, 在政治上造成的問題. (相對於早期認為理性會導至單一的結論, Rawls 的時代背景認為理性不會使價值觀趨於一致, 而會趨於多元.)
c. 在這個背景之中, 除了是一個穩定的憲政民主社會, 成員並且會「以一套『正義觀』作為他們解決憲政核心爭議和分配正義問題的共同基礎」. (引述謝世民老師文章)
5. Rawls 所定義的, 政治哲學的四種角色:
a. 現實性的 (practical)-- 關切實際社會, 對自由與平等提出合理的調和.
b. 引導性的 (orientation)-- 提出原則以鑑別, 個人透過形成社團可以追求的各種合理目的.
c. 調解性的 (reconciliation)-- 在自由使用理性後, 合理價值觀的分歧下, 社會已經不可能成為一個社群. 政治哲學應該提出對於民主社會的新觀點, 增進所有公民的理解與認同.
d. 設想性的 (realistic Utopia)-- 提出如何可能產生一個合理程度上合乎正義的民主社會.
6. 社會貢獻與所得分配:
Rawls 並不贊同社會是一個社群. 因為社群有其宗旨, 而所得分配就可以依對此宗旨的貢獻比例來進行. 但是社會的現況既然充滿了合理價值觀的分歧, 就並無法定義出統一的宗旨, 故無法如此分配.
取而代之, 應該依「提供誘因」、「衡量訓練成本」、「解放出最大生產力」等原則, 進行所得分配.
7.「理想中Rawls 式的自由主義」應具有下列特徵:
a. 基本自由的優先, 永遠沒有任何狀況例外.
b. 設法保障社會最底層(如 5%)的人獲得合理的福利, 直到沒有合理可行的方法.
c. 可允許自由的限縮, 但僅限於不引發合理爭議的範圍.
d. 可允許訴諸政治價值的自由限縮, 但僅限於保留公民自主的彈性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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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 2011
《Rechtsphilosophie》(法哲學)
由台灣法理學會、臺灣大學人權暨法理學研究中心與台灣法學會基礎法學委員會共同邀請傑出學者深入淺出地為我們導讀重要的法理學經典著作-- 摘自系列官網http://classicsintro.wordpress.com/ (官網可收看演講的錄影紀錄)
11/22 Gustav Radbruch,《Rechtsphilosophie》(法哲學)
導讀人:陳妙芬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1. 要認識Radbruch 不能不提起孕育出其想法的歷史背景與生平經歷. 早年他對於人文與社會的興趣一直高於法律, 但最後一生大部分的時間都進行法律著述與研究. 青壯年時期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的他, 第一次大戰時曾短暫從軍. 後加入了社會民主黨(SPD), 曾任帝國司法部長兩年, 任內通過具指標意義的法案如少年刑法與女法官法. 希特勒上台後被解聘失去教職. 最重要的意涵就是, 不同於多數法哲學著作學者, Radbruch 的背景是充滿實踐經驗的, 對於納粹時期法制的省思更是反映親身體驗的產物. Radbruch 在1946的著作中批判, 是法實證主義的教條導致納粹秩序得以持續.
2. Radbruch的方法三元論 (Methodentrialismus):
a. 相對於經典方法二元論中, 對於應然(Sollen)與實然(Sein)的區隔, Radbruch 增加了價值(Wert), 也就是價值與應然、實然共同作為討論的要素.
b. Radbruch 認為法律為與價值相交涉的現實 (Wertbeziehen Realitaet).
c. 法律是探討價值的一種文化科學. 想像的、理想化的法不是法哲學的全貌, 充其量只是法律的宗教哲學部分.
3. 價值相對主義 (Wertrelativismus):
a. 法不是價值盲的(value-indifferent), 也非超越價值的.
b. 價值是相對的、分歧的.
c. 我們可以透過價值探索法的應然.
4. 羅德布魯赫公式 (Radbruchsche Formel):
http://en.wikipedia.org/wiki/Radbruch_formula
http://de.wikipedia.org/wiki/Radbruchsche_Formel
「當制訂法的不義程度超出了常人所能忍受的範圍時,它即失去做為法律的性質和效力。」
5. 羅德布魯赫公式的意涵與解讀:
a. 正義作為一種形式 (form)與框架, 內容可隨時被補充, 而非恆常.
b. 主要以現實和價值來補充.
c. 正義作為一種調和不同價值之衝突的觀念.
d. 回到受衝擊的對象來討論法與正義, 以保持靈活、動態、與時俱進的性質. (分析個案的前提)
6. 再訪Radbruch的方法三元論:
a. “實然是出於現實的描述, 應然是道德的陳述, 這兩個範疇分別涵蓋兩種真實經驗與判斷…” (引述陳妙芬老師文章)
b. 游移於應然、實然兩者之間, 還有一些選擇, 判斷基礎是根基於相對的、分歧的價值.
c. “價值像是我們探索應然的媒介, 既有相對的價值存在, 那麼應然判斷必須能突破許多價值的重圍, 才可能樹立而不搖, 並經得起考驗. ” (引述陳妙芬老師文章)
7. 法的三要素:
a. 法作為廣義的正義.
b. 三要素:狹義的正義justice/ Gerechtigkeit、法目的性expediency/ Zweckmäßigkeit、法安定性certainty/ Rechtssicherheit. 三者須取得均衡, 缺一不可.
c. 雖基於法安定性, 法不適宜經常性地大舉變動, 但被影響對象與法律人, 對於法應保有反省批判的能力, 時時檢討, 並在必要時提出正義優位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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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Gustav Radbruch,《Rechtsphilosophie》(法哲學)
導讀人:陳妙芬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1. 要認識Radbruch 不能不提起孕育出其想法的歷史背景與生平經歷. 早年他對於人文與社會的興趣一直高於法律, 但最後一生大部分的時間都進行法律著述與研究. 青壯年時期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的他, 第一次大戰時曾短暫從軍. 後加入了社會民主黨(SPD), 曾任帝國司法部長兩年, 任內通過具指標意義的法案如少年刑法與女法官法. 希特勒上台後被解聘失去教職. 最重要的意涵就是, 不同於多數法哲學著作學者, Radbruch 的背景是充滿實踐經驗的, 對於納粹時期法制的省思更是反映親身體驗的產物. Radbruch 在1946的著作中批判, 是法實證主義的教條導致納粹秩序得以持續.
2. Radbruch的方法三元論 (Methodentrialismus):
a. 相對於經典方法二元論中, 對於應然(Sollen)與實然(Sein)的區隔, Radbruch 增加了價值(Wert), 也就是價值與應然、實然共同作為討論的要素.
b. Radbruch 認為法律為與價值相交涉的現實 (Wertbeziehen Realitaet).
c. 法律是探討價值的一種文化科學. 想像的、理想化的法不是法哲學的全貌, 充其量只是法律的宗教哲學部分.
3. 價值相對主義 (Wertrelativismus):
a. 法不是價值盲的(value-indifferent), 也非超越價值的.
b. 價值是相對的、分歧的.
c. 我們可以透過價值探索法的應然.
4. 羅德布魯赫公式 (Radbruchsche Formel):
http://en.wikipedia.org/wiki/Radbruch_formula
http://de.wikipedia.org/wiki/Radbruchsche_Formel
「當制訂法的不義程度超出了常人所能忍受的範圍時,它即失去做為法律的性質和效力。」
The conflict between justice and the reliability of the law should be solved in favour of the positive law, law enacted by proper authority and power, even in cases where it is injust in terms of content and purpose, except for cases where the discrepancy between the positive law and justice reaches a level so unbearable that the statute has to make way for justice because it has to be considered "erroneous law".
[daß der Widerspruch des positiven Gesetzes zur Gerechtigkeit ein so unerträgliches Maß erreicht, daß das Gesetz als ‚unrichtiges Recht‘ der Gerechtigkeit zu weichen hat. – Gustav Radbruch: Gesetzliches Unrecht und übergesetzliches Recht. SJZ 1946, 105 (107).]
5. 羅德布魯赫公式的意涵與解讀:
a. 正義作為一種形式 (form)與框架, 內容可隨時被補充, 而非恆常.
b. 主要以現實和價值來補充.
c. 正義作為一種調和不同價值之衝突的觀念.
d. 回到受衝擊的對象來討論法與正義, 以保持靈活、動態、與時俱進的性質. (分析個案的前提)
6. 再訪Radbruch的方法三元論:
a. “實然是出於現實的描述, 應然是道德的陳述, 這兩個範疇分別涵蓋兩種真實經驗與判斷…” (引述陳妙芬老師文章)
b. 游移於應然、實然兩者之間, 還有一些選擇, 判斷基礎是根基於相對的、分歧的價值.
c. “價值像是我們探索應然的媒介, 既有相對的價值存在, 那麼應然判斷必須能突破許多價值的重圍, 才可能樹立而不搖, 並經得起考驗. ” (引述陳妙芬老師文章)
7. 法的三要素:
a. 法作為廣義的正義.
b. 三要素:狹義的正義justice/ Gerechtigkeit、法目的性expediency/ Zweckmäßigkeit、法安定性certainty/ Rechtssicherheit. 三者須取得均衡, 缺一不可.
c. 雖基於法安定性, 法不適宜經常性地大舉變動, 但被影響對象與法律人, 對於法應保有反省批判的能力, 時時檢討, 並在必要時提出正義優位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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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6, 2011
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
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
我一直是個膽小的人, 很討厭討論人性黑暗面的話題. 總認為不要考驗人性就好, 知道保持提防心就好. 我曾經因為好奇或是宗教理由, 強迫自己去閱讀有關戰爭的殘酷行為, 但是也沒辦法得到啟發, 只能暸解這是人類的共業. 偶然在網路上看到這篇講作, 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梁文道講《路西法效應》感到很有興趣, 多閱讀了一些有關Philip Zimbardo博士的資料. 發現了很多有意義的資訊, 於是翻譯後放在這裡, 希望更多人可以看到與分享.
(Zimbardo的著作《路西法效應》台灣也出版過, 我本身沒實際閱讀過, 但是有人對於譯本有負評.)
Zimbardo 教授聞名於一個 70年代備受爭議的實驗: 史丹佛監獄實驗. 設定很簡單, 讓一群普通的大學生自願者, 被隨機分配為模擬的犯人或獄卒, 然後觀察他們的互動心理狀態與行為14 天. 這個研究當時受美國軍方贊助, 因為他們希望瞭解犯人或獄卒的心理模型, 使得管理更順利. 最後的結果是實驗進行6 天後中止, 主要的原因是Zimbardo 本身認為參與人包括受測者與他自己, 都陷入危險的心理狀態中, 所以提前結束. 六天!! 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吧. 這只是一個迷你規模的模擬. 參加者不過24人(12名犯人/12名獄卒), 每個受測者都被時時監控訪問. 即便如此, 還是讓主事者感受到夠大的危險, 而提前結束實驗(其實實驗結束之前, 就已經有人因為健康理由先退出). 不難想像, 人類近代的幾場大規模互相屠殺, 罹難者動輒以十萬百萬計的慘烈狀況, 並不是偶然.
事隔30 年後寫這本書, 對於Zimbardo 還有另一個理由, 就是美軍在伊拉克的虐囚案. 當時起訴特定行為偏差士兵時, 他列席為專家證人, 提供社會心理學的觀點. 因為我們面對暴行的時候, 常見的反應就是"無法想像, 施暴者簡直是禽獸", 彷彿我們自己並不會這樣. 其實, 很可能, 面對同樣的環境壓力時, 我們也會殺人. 這就是Zimbardo 所謂的《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 也就是回到"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這個問題.
在納粹事件裡的Oskar Schindler, 或是在盧安達大屠殺事件裡的Paul Rusesabagina, 他們也只是普通人. 是什麼給了他們勇氣與力量, 去違逆當時瘋狂的社會氣氛, 冒自身的危險拯救上千人, 堅持身為人的良善? 我們有沒有這樣的自信, 能夠在考驗來臨的那一刻, 成為這樣的力量? 甚或更積極地, 我們要如何訓練自己, 甚至影響他人, 去成為這樣的清醒力量? 在這本書的官方網站 The Lucifer Effect 上, 有很多非常好的資訊. 它不只告訴你人類的暴行與背後的影響因素, 還給你對付這些影響的指引. 這是我這篇文章想要分享的重點. 如果我們接受自己是普通人, 也可能距離殺人沒有我們想像中遙遠, 以下是一些鍛鍊心性的指引. 這些指引可以讓我們把對於人性黑暗面的認知, 昇華成為滋養正義的力量.
--------------------------------------------------
I. 培養對社會環境的抵抗力與韌性:
(對應書本第16章) 原文點此
1. 承認錯誤 “I made a mistake!”
2. 隨時警醒 “I am mindful.”
3. 承擔責任 “I am responsible.”
4. 堅持獨特, 拒絕分類 “I am Me, the best I can be.”
5. 尊重權威, 反抗不公 “I respect Just Authority, but rebel against Unjust Authority.”
6. 在群體中也重視自己的獨立性 “I want group acceptance, but value my independence.”
7. 檢視前提框架 “I will be more Frame Vigilant.”
8. 瞭解過去現在與未來的關係 “I will balance my Time Perspective.”
9. 永不拿自由交換安全的假象 “I will not sacrifice personal or civic freedoms for the illusion of security.”
10. 起而改變不公“I can oppose unjust systems.”
--------------------------------------------------
II. Cialdini 西奥迪尼的社會影響方式 (Cialdini's Principles of Social Influence), 以及對治:
原文點此
1. 我幫你, 你幫我
[錯!! 錯誤的事不能夠幫]
2. 一旦做了就不能反悔
[錯!! 隨時可以認錯停損]
3. 反正別人都在做
[錯!! 你就是你, 要為自己負責, 即使那是大多數人, 他們仍然有可能是被誤導才做的. 你的加入只是繼續擴大誤導]
4. 不這樣做別人會討厭我
[錯!! 如果這樣, 他們只是在利用你]
5. 權威命令一定要遵循
[錯!! 反過來, 我們的認同給他們權力. 當他們失去這個資格, 就不用再聽從]
6. 這是難得的機會
[錯!! 不論是否難得, 該做不該做的判斷是不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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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生活中逆轉路西法效應的自我實踐, 也可作為小孩的正義教養:
原文點此
1. 不聽從沒有道理的命令.
2. 對於別人的正義表現, 給予主動明確的稱讚支持.
3. 拒絕為了”好的結果”而接受”錯的手段”.
4. 重視鼓勵多元化的族群, 人與人的差異.
5. 不遵從刻板印象, 不在任何條件下侵害他人.
6. 改變社會中使人感覺匿名的環境.
7. 鼓勵認錯, 接受錯誤. 永不硬ㄠ, 或因為任何理由繼續錯誤的舉止.
8. 強調每個人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9. 一定要選擇的時候, 個體思考要優先於群體.
10. 減少貧困, 不平等, 特權.
11. 永不拿自由交換安全的假象. (Never sacrificing freedom for promised security.)
12. 勿以惡小而為之, 拒絕作弊, 講壞話, 撒謊, 取笑, 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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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Z博士的20 步, 拒絕不良影響
(摘錄) 原文點此
1. 不要以為自己是免疫的, 所有別人會落入的陷阱(墮落, 沉迷, 為惡), 假設自己都會.
2. 不要高估自身, 隨時做必要預防, 避免高度誘惑與考驗的狀況.
3. 活在此刻 (努力做這件事), 但是也注意過去 (為什麼我在做這件事?) 以及未來 (未來我會怎麼看待做了這件事的自己?)
4. 小心西奥迪尼的社會影響方式包裝下的伎倆. 覺察到這些狀況時, 使用對治的觀念思考.
5. 隨時準備好說以下這三句難以出口的話:
我錯了, 我犯了錯, 我改變心意了.
6. 即使認錯, 也不減損個人的自信或自尊. 學會自嘲.
7. 不要想”便宜行事”. 想要抄捷徑或是佔便宜, 常會付出更大代價.
8. 不要立刻簽名或承諾. 多徵詢第二意見.
9. 對於有問題的地方深究. 即使是一點點”不對勁”的直覺或模糊的感覺, 也要重視.
10. 當某人說做某事是為你好的時候, 先暫停, 好好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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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是個膽小的人, 很討厭討論人性黑暗面的話題. 總認為不要考驗人性就好, 知道保持提防心就好. 我曾經因為好奇或是宗教理由, 強迫自己去閱讀有關戰爭的殘酷行為, 但是也沒辦法得到啟發, 只能暸解這是人類的共業. 偶然在網路上看到這篇講作, 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梁文道講《路西法效應》感到很有興趣, 多閱讀了一些有關Philip Zimbardo博士的資料. 發現了很多有意義的資訊, 於是翻譯後放在這裡, 希望更多人可以看到與分享.
(Zimbardo的著作《路西法效應》台灣也出版過, 我本身沒實際閱讀過, 但是有人對於譯本有負評.)
Zimbardo 教授聞名於一個 70年代備受爭議的實驗: 史丹佛監獄實驗. 設定很簡單, 讓一群普通的大學生自願者, 被隨機分配為模擬的犯人或獄卒, 然後觀察他們的互動心理狀態與行為14 天. 這個研究當時受美國軍方贊助, 因為他們希望瞭解犯人或獄卒的心理模型, 使得管理更順利. 最後的結果是實驗進行6 天後中止, 主要的原因是Zimbardo 本身認為參與人包括受測者與他自己, 都陷入危險的心理狀態中, 所以提前結束. 六天!! 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吧. 這只是一個迷你規模的模擬. 參加者不過24人(12名犯人/12名獄卒), 每個受測者都被時時監控訪問. 即便如此, 還是讓主事者感受到夠大的危險, 而提前結束實驗(其實實驗結束之前, 就已經有人因為健康理由先退出). 不難想像, 人類近代的幾場大規模互相屠殺, 罹難者動輒以十萬百萬計的慘烈狀況, 並不是偶然.
事隔30 年後寫這本書, 對於Zimbardo 還有另一個理由, 就是美軍在伊拉克的虐囚案. 當時起訴特定行為偏差士兵時, 他列席為專家證人, 提供社會心理學的觀點. 因為我們面對暴行的時候, 常見的反應就是"無法想像, 施暴者簡直是禽獸", 彷彿我們自己並不會這樣. 其實, 很可能, 面對同樣的環境壓力時, 我們也會殺人. 這就是Zimbardo 所謂的《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 也就是回到"一個普通人離殺人有多遠?"這個問題.
在納粹事件裡的Oskar Schindler, 或是在盧安達大屠殺事件裡的Paul Rusesabagina, 他們也只是普通人. 是什麼給了他們勇氣與力量, 去違逆當時瘋狂的社會氣氛, 冒自身的危險拯救上千人, 堅持身為人的良善? 我們有沒有這樣的自信, 能夠在考驗來臨的那一刻, 成為這樣的力量? 甚或更積極地, 我們要如何訓練自己, 甚至影響他人, 去成為這樣的清醒力量? 在這本書的官方網站 The Lucifer Effect 上, 有很多非常好的資訊. 它不只告訴你人類的暴行與背後的影響因素, 還給你對付這些影響的指引. 這是我這篇文章想要分享的重點. 如果我們接受自己是普通人, 也可能距離殺人沒有我們想像中遙遠, 以下是一些鍛鍊心性的指引. 這些指引可以讓我們把對於人性黑暗面的認知, 昇華成為滋養正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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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培養對社會環境的抵抗力與韌性:
(對應書本第16章) 原文點此
1. 承認錯誤 “I made a mistake!”
2. 隨時警醒 “I am mindful.”
3. 承擔責任 “I am responsible.”
4. 堅持獨特, 拒絕分類 “I am Me, the best I can be.”
5. 尊重權威, 反抗不公 “I respect Just Authority, but rebel against Unjust Authority.”
6. 在群體中也重視自己的獨立性 “I want group acceptance, but value my independence.”
7. 檢視前提框架 “I will be more Frame Vigilant.”
8. 瞭解過去現在與未來的關係 “I will balance my Time Perspective.”
9. 永不拿自由交換安全的假象 “I will not sacrifice personal or civic freedoms for the illusion of security.”
10. 起而改變不公“I can oppose unjust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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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Cialdini 西奥迪尼的社會影響方式 (Cialdini's Principles of Social Influence), 以及對治:
原文點此
1. 我幫你, 你幫我
[錯!! 錯誤的事不能夠幫]
2. 一旦做了就不能反悔
[錯!! 隨時可以認錯停損]
3. 反正別人都在做
[錯!! 你就是你, 要為自己負責, 即使那是大多數人, 他們仍然有可能是被誤導才做的. 你的加入只是繼續擴大誤導]
4. 不這樣做別人會討厭我
[錯!! 如果這樣, 他們只是在利用你]
5. 權威命令一定要遵循
[錯!! 反過來, 我們的認同給他們權力. 當他們失去這個資格, 就不用再聽從]
6. 這是難得的機會
[錯!! 不論是否難得, 該做不該做的判斷是不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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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生活中逆轉路西法效應的自我實踐, 也可作為小孩的正義教養:
原文點此
1. 不聽從沒有道理的命令.
2. 對於別人的正義表現, 給予主動明確的稱讚支持.
3. 拒絕為了”好的結果”而接受”錯的手段”.
4. 重視鼓勵多元化的族群, 人與人的差異.
5. 不遵從刻板印象, 不在任何條件下侵害他人.
6. 改變社會中使人感覺匿名的環境.
7. 鼓勵認錯, 接受錯誤. 永不硬ㄠ, 或因為任何理由繼續錯誤的舉止.
8. 強調每個人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9. 一定要選擇的時候, 個體思考要優先於群體.
10. 減少貧困, 不平等, 特權.
11. 永不拿自由交換安全的假象. (Never sacrificing freedom for promised security.)
12. 勿以惡小而為之, 拒絕作弊, 講壞話, 撒謊, 取笑, 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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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Z博士的20 步, 拒絕不良影響
(摘錄) 原文點此
1. 不要以為自己是免疫的, 所有別人會落入的陷阱(墮落, 沉迷, 為惡), 假設自己都會.
2. 不要高估自身, 隨時做必要預防, 避免高度誘惑與考驗的狀況.
3. 活在此刻 (努力做這件事), 但是也注意過去 (為什麼我在做這件事?) 以及未來 (未來我會怎麼看待做了這件事的自己?)
4. 小心西奥迪尼的社會影響方式包裝下的伎倆. 覺察到這些狀況時, 使用對治的觀念思考.
5. 隨時準備好說以下這三句難以出口的話:
我錯了, 我犯了錯, 我改變心意了.
6. 即使認錯, 也不減損個人的自信或自尊. 學會自嘲.
7. 不要想”便宜行事”. 想要抄捷徑或是佔便宜, 常會付出更大代價.
8. 不要立刻簽名或承諾. 多徵詢第二意見.
9. 對於有問題的地方深究. 即使是一點點”不對勁”的直覺或模糊的感覺, 也要重視.
10. 當某人說做某事是為你好的時候, 先暫停, 好好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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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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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9, 2011
Discussion on a popular internet paradox

Key Questions: define what constitutes the option and define for each choice, what they signify. I propose three answers with their own logic here.
Ref: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agmatics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Semantics
3.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rrespondence_theory_of_truth
I. Correspondence theory: 1/3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states that the truth or falsity of a statement is determined only by how it relates to the world] (quote from wiki)
So there are only 3 choices to be exact. Because (A) and (D) merely signify the only corresponding fact of 25%. This matter-of-fact type of understanding will lead to probability of 1/3 as in Mayur’s answer. This also implies, we know the answer to the question is 25%. But the known fact is independent from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II. Semantico-referential meaning: (B) 50%
[Semantico-referential meaning… describes events in the world that are independent of the circumstance they are uttered in.] (excerption from wiki)
So there are 4 choices if we treat the signifiers as independent from their context. (A) and (D) both correspond to 25% but are independent (ignorant of where they appear). Then the answer will be (B) 50%. And when w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with (B), because we assumed independence from context, we do not alter the probability.
III. Pure indexical sign: (A) or (D) 25%
[A pure indexical sign does not contribute to the meaning of the propositions at all.] (quote from wiki)
If we understand the choices as purely indexical, then the answer is (A) or (D) 25%. And because sentences are themselves also purely indexical, so it does not affect the meaning or the proposition itself.
IV. Others: 0%
Another popular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is 0%. I have yet to define the logic behind this answer and have no intention of future attempt. But I generally agree to the fact that if Choice (C) 60% is replaced by 0%, this paradox becomes even 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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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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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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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2, 2011
《Das Recht der Gesellschaft》(社會中的法)
由台灣法理學會、臺灣大學人權暨法理學研究中心與台灣法學會基礎法學委員會共同邀請傑出學者深入淺出地為我們導讀重要的法理學經典著作-- 摘自系列官網http://classicsintro.wordpress.com/ (官網可收看演講的錄影紀錄)
11/01 Niklas Luhmann,《Das Recht der Gesellschaft》(社會中的法)
導讀人:鍾芳樺 (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部份內容採自wikipedia 條目:
http://en.wikipedia.org/wiki/Niklas_Luhmann
http://de.wikipedia.org/wiki/Niklas_Luhmann
1. Luhmann 的這本書《社會中的法》(1993)可以視為是系統理論的法律社會學, 也可以視為是一本給法律人參考的社會學. 延伸相關閱讀為《法社會學》(1972) 與《社會系統》(1984).
2. >>人組成社會, 人在社會中, 人被社會做出來, 人在社會中被想像出來.
在這層意義上, 個體死了之後社會還是存在, 所以人並不是社會的組成份. (例如電影Matrix 的設定)
類似的例子: 兩個人溝通產生對話時, 這兩個人之於此對話是必要的, 他們的想法之於這個對話也是必要的, 但是一旦對話完成後, 就算這兩個人消滅了, 這個對話還是存在, 而這兩個人都不再是這則對話的一部份了.
3. 社會可以是一個系統. 根據Luhmann 的學說, 系統論可以視之為一種選擇的理論. 相較於無限可能, 我們永遠是有限的, 必須做出選擇. 既然選擇是必要的, 也就需要協助選擇的機制存在. 系統論正是這樣的一種機制.
此概念映照到”法”的理論上, 法也是一種協助抉擇的系統觀點, 實用上可以用來代替道德的概念在社會中實踐.
4. 二階觀察的概念:
相對於黑格爾或康德”相信純然客觀與絕對觀點存在”的世界觀, Luhmann 強調二階觀察的概念. 也就是, 人一直想用單一觀念來理解萬物, 社會也偏好簡化選擇的機制. 但事實上, 觀點必須變化, 才能夠窺得事物全貌. 因此, 我們需要不同的系統觀點.
5. 系統論的簡化要義: 系統與環境
系統(system)之外稱做環境(environment). 因為環境過於複雜, 所以需要劃分出系統, 來過濾篩選資訊後抉擇. 系統自我定義的方法就是單一的觀念與符碼(code), 當它失去自我定義/區分的能力, 就又會融入環境之中. 類似生物個體在自然界, 身為一個微型的生化”系統”, 系統內部自有一套運作方式, 完成生命週期後, 組成的元素又回歸”環境”.
6. 政治, 法律, 經濟-- 作為系統 (非演講內容, 此點純粹來自de.wikipedia)
政治作為一個系統, 二元符碼是: 支配/不支配.
法律作為一個系統, 二元符碼是: 法/不法.
經濟作為一個系統, 二元符碼是: 擁有/不擁有.
政治與法律的互動為憲法, 法律與經濟的互動為契約和財產權, 經濟與政治的互動為徵稅. 可用圖片說明如下: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c/c2/Systemtheorie_Luhmann.png
7. 法的判斷受社會背景影響.
在辨明某行為是法或不法時, 具有社會背景. 話語和行為都唯有在社會的背景下, 被解讀後, 才能夠被究責.
如: 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 放在社會背景下, 可能是師生戀. 於是”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這個行為, 作為師生戀, 被討論屬於法或不法. 如果沒有社會, 沒有師與生的定義, 以及沒有對於為人師者的社會期望, 則此行為被法的系統解讀的方式也將截然不同.
8. 不法是法的一部份.
意義一:規範預期
也就是法作為一個規範, 保護大眾所抱的”規範預期”(如生命安全受保障), 當此預期被破壞時(如有人犯殺人罪時), 失望並不代表法的失敗. 不法行為的存在本身並不是傷害了法的系統, 而是反而強調了法的重要性.
意義二:合法的不法
在我們說「依法行政」這句話時, 有時允許了”合法的不法”的存在, 例如違反人權或是違憲的法條. 此時不法行為的存在提供了關於不法的討論, 因而保留了法能夠自我修正與擴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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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Niklas Luhmann,《Das Recht der Gesellschaft》(社會中的法)
導讀人:鍾芳樺 (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在此紀錄的是我個人的聽講筆記, 如有錯誤應是背景不足造成的解讀問題. 請不吝留言指正.
部份內容採自wikipedia 條目:
http://en.wikipedia.org/wiki/Niklas_Luhmann
http://de.wikipedia.org/wiki/Niklas_Luhmann
1. Luhmann 的這本書《社會中的法》(1993)可以視為是系統理論的法律社會學, 也可以視為是一本給法律人參考的社會學. 延伸相關閱讀為《法社會學》(1972) 與《社會系統》(1984).
2. >>人組成社會, 人在社會中, 人被社會做出來, 人在社會中被想像出來.
在這層意義上, 個體死了之後社會還是存在, 所以人並不是社會的組成份. (例如電影Matrix 的設定)
類似的例子: 兩個人溝通產生對話時, 這兩個人之於此對話是必要的, 他們的想法之於這個對話也是必要的, 但是一旦對話完成後, 就算這兩個人消滅了, 這個對話還是存在, 而這兩個人都不再是這則對話的一部份了.
3. 社會可以是一個系統. 根據Luhmann 的學說, 系統論可以視之為一種選擇的理論. 相較於無限可能, 我們永遠是有限的, 必須做出選擇. 既然選擇是必要的, 也就需要協助選擇的機制存在. 系統論正是這樣的一種機制.
此概念映照到”法”的理論上, 法也是一種協助抉擇的系統觀點, 實用上可以用來代替道德的概念在社會中實踐.
4. 二階觀察的概念:
相對於黑格爾或康德”相信純然客觀與絕對觀點存在”的世界觀, Luhmann 強調二階觀察的概念. 也就是, 人一直想用單一觀念來理解萬物, 社會也偏好簡化選擇的機制. 但事實上, 觀點必須變化, 才能夠窺得事物全貌. 因此, 我們需要不同的系統觀點.
5. 系統論的簡化要義: 系統與環境
系統(system)之外稱做環境(environment). 因為環境過於複雜, 所以需要劃分出系統, 來過濾篩選資訊後抉擇. 系統自我定義的方法就是單一的觀念與符碼(code), 當它失去自我定義/區分的能力, 就又會融入環境之中. 類似生物個體在自然界, 身為一個微型的生化”系統”, 系統內部自有一套運作方式, 完成生命週期後, 組成的元素又回歸”環境”.
6. 政治, 法律, 經濟-- 作為系統 (非演講內容, 此點純粹來自de.wikipedia)
政治作為一個系統, 二元符碼是: 支配/不支配.
法律作為一個系統, 二元符碼是: 法/不法.
經濟作為一個系統, 二元符碼是: 擁有/不擁有.
政治與法律的互動為憲法, 法律與經濟的互動為契約和財產權, 經濟與政治的互動為徵稅. 可用圖片說明如下: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c/c2/Systemtheorie_Luhmann.png
7. 法的判斷受社會背景影響.
在辨明某行為是法或不法時, 具有社會背景. 話語和行為都唯有在社會的背景下, 被解讀後, 才能夠被究責.
如: 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 放在社會背景下, 可能是師生戀. 於是”一個人愛上另一個人”這個行為, 作為師生戀, 被討論屬於法或不法. 如果沒有社會, 沒有師與生的定義, 以及沒有對於為人師者的社會期望, 則此行為被法的系統解讀的方式也將截然不同.
8. 不法是法的一部份.
意義一:規範預期
也就是法作為一個規範, 保護大眾所抱的”規範預期”(如生命安全受保障), 當此預期被破壞時(如有人犯殺人罪時), 失望並不代表法的失敗. 不法行為的存在本身並不是傷害了法的系統, 而是反而強調了法的重要性.
意義二:合法的不法
在我們說「依法行政」這句話時, 有時允許了”合法的不法”的存在, 例如違反人權或是違憲的法條. 此時不法行為的存在提供了關於不法的討論, 因而保留了法能夠自我修正與擴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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