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的電影大大減少
所以能夠推薦的片也少了
不過還是紀錄一下最近看到的有趣的片子
The Dinner Game/Le dîner de cons (The Dinner of Idiots) ★★★☆☆
這個故事從一個有錢人身上開始
為了與朋友之間的一個娛樂活動
他要尋找一個最蠢的人,帶著他參加一場晚餐
這是一部有點年代的片子了(超過十年前)
開頭看起來倒是還好
但是最後看完卻有想要拍案叫絕的感覺
這種滾雪球式的混亂一向是喜劇的常用公式
累積事件之中有足夠的可信度
以及最後讓一切攪在一起則是展現巧妙的地方
這部片的規模不大
但是每一步都還算有趣
一查之下,發現目前美國版的翻拍Dinner for Schmucks 正在拍攝中
我在這時候看到舊片,還真是巧合
Tell No One/Ne le dis à personne ★★★★★
一個醫生多年前失去了摯愛的妻子
當年的兇殺案並沒有偵破, 他也被列為主要的嫌犯
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有關他妻子的神秘電子郵件
要他不要告訴任何人......
主要應該算是劇情片
但有許多的追逐畫面讓整部片一點都不悶
現在回想起來我會覺得這部電影還蠻複雜的
人物跟場景都有很多次轉換
可是觀看的時候完全不覺得交待不清楚
這應該表示, 這部片很成功吧
(啊......這部片也要籌拍英文版了......)
A History of Violence ★★★★☆
我從來都不喜歡暴力主題的片子
即使像是J 推薦過的追殺比爾,或是C 寄來的萬惡城市
帶著漫畫或誇大效果的包裝,減低真實度
我還是很難接受
對這部電影會產生興趣是因為之前很短的時間內連續看了三部片
Paycheck, Memento, 跟 The Number 23
都是類似的主題
"失去記憶的人尋找失去的記憶"
Paycheck 非常難看,強烈反推薦 (我是為了烏瑪舒曼而看這部片,結果很後悔)
Memento 的劇情需要觀眾耗費腦力與理解力,我定義為很好看
此片的幕後花絮之中, 導演提到他想要強調肢體暴力
所以與其使用遠距離的槍枝射擊
他使用了大量的貼身戰
劇中人物挨打之後的骨頭錯位或是出血
都儘可能地講求貼近真實
對很少看這類片的我來說,很難得我能看得下去
因為還是很有劇情片的氣氛,以及貫穿全片的流暢度
這部片雖然有很多打鬥與流血場景
但是我還是覺得非常好看
另外因為我很喜歡演出男女主角的演員
所以額外加分
Interstate 60 ★★★★☆
這部片是回到未來系列的編劇所自編自導的作品
劇中年輕的男主角正因為事業發展的選擇而迷惘
種種原因,讓他展開了一場帶著幻想色彩的長途旅行
劇情敘述他沿路所遇見的人事物
以及追尋理想中的女孩的過程
說起來這樣的結構接近另外兩部電影Wristcutters 與Big Fish
另外這兩部也是有趣的電影
視覺效果上可以說都優於此片
但是我自己的喜愛與推薦程度則是此片略勝
因為我覺得這部片子雖然感覺得出來很生澀
串聯度或是完成度感覺都比較低,劇情也不見得比較出色
但是"探索人生中的機會與選擇"這樣的主題打動了我
所以推薦值得一看
Michael J. Fox 發病後難得一見的客串出場
也值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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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9, 2009
討論與多元意見
這是數年前當討論板板主時寫的文章
翻修讓它變得適用於更廣的範圍
作為自己的文章收集
---------------------------------------------------------------------
討論時首要就是注意語氣
討論板上的使用者充其量也只是與你有著不同意見的人
如果嫌對方的辯論功力不足, 知識不足, 邏輯不通
諸多不滿, 也應該盡量不要在文章裡混淆一併討論
因為討論之間, 任何人的意見都是可貴的
你的不留餘地並不會增加自己的論點的可看性
當你自覺自己一定是對的,清醒的;對方一定是錯的,愚昧的
這一刻,就已經失去了討論的餘地
其次要注意集合名詞
比如你是一個"大學生", 而持某種觀點, 不代表所有"大學生"都贊同你
對方是一個"大學生", 而持某種觀點, 也不代表所有"大學生"都贊同他
相似地, 以上語句代入任何群體名詞都同樣適用
所以討論時應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這樣的群體區隔
因為你無法為其他人發言
--即便你們有著某部分的共通也一樣
相對地
他人的言論也不代表所有與他同群的人的立場
--不需要因為憤憤不平就做出群體攻擊
特別是帶有貶抑意味的集合名詞
使用起來往往是為了為自己壯大聲勢或是為對方扣帽子
假如可以, 盡量以個人的立場發言
畢竟這是怎麼也錯不了的
我是個人, 我有個意見, 這就沒有爭議了
最後就是注意量詞
這跟上一點相似
注意量詞就是減少使用"所有" 或是"都" 這樣的武斷措辭與想法
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但是這點也可以在強調個人立場的前提下達成
希望討論之中仍可以有"人與人的互相尊重"
這應當是參與討論的人都可以接受的共識
尊重, 不論對方是誰, 都不要泯滅對方言論的生存空間
廣開討論之門, 增加彼此瞭解的過程中, 措詞應小心再小心
關於爭議話題的討論態度則應該更加寬容
即使你強烈反對某個議題
解決問題的方法應該要治本而不是治標
討論的內容可以是
"為什麼會有這些問題的存在?"
"這是無可避免的嗎?"
"該怎麼解決會更好?"
而非只是視為一種絕對的禁忌,拒絕討論
甚或對於提出相反意見的人做攻擊
對於持不同意見的人更該寬容一些
藉著別人的例子, 面對自己心裡的價值觀考驗
經過討論, 多接觸與自己不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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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修讓它變得適用於更廣的範圍
作為自己的文章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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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時首要就是注意語氣
討論板上的使用者充其量也只是與你有著不同意見的人
如果嫌對方的辯論功力不足, 知識不足, 邏輯不通
諸多不滿, 也應該盡量不要在文章裡混淆一併討論
因為討論之間, 任何人的意見都是可貴的
你的不留餘地並不會增加自己的論點的可看性
當你自覺自己一定是對的,清醒的;對方一定是錯的,愚昧的
這一刻,就已經失去了討論的餘地
其次要注意集合名詞
比如你是一個"大學生", 而持某種觀點, 不代表所有"大學生"都贊同你
對方是一個"大學生", 而持某種觀點, 也不代表所有"大學生"都贊同他
相似地, 以上語句代入任何群體名詞都同樣適用
所以討論時應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這樣的群體區隔
因為你無法為其他人發言
--即便你們有著某部分的共通也一樣
相對地
他人的言論也不代表所有與他同群的人的立場
--不需要因為憤憤不平就做出群體攻擊
特別是帶有貶抑意味的集合名詞
使用起來往往是為了為自己壯大聲勢或是為對方扣帽子
假如可以, 盡量以個人的立場發言
畢竟這是怎麼也錯不了的
我是個人, 我有個意見, 這就沒有爭議了
最後就是注意量詞
這跟上一點相似
注意量詞就是減少使用"所有" 或是"都" 這樣的武斷措辭與想法
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但是這點也可以在強調個人立場的前提下達成
希望討論之中仍可以有"人與人的互相尊重"
這應當是參與討論的人都可以接受的共識
尊重, 不論對方是誰, 都不要泯滅對方言論的生存空間
廣開討論之門, 增加彼此瞭解的過程中, 措詞應小心再小心
關於爭議話題的討論態度則應該更加寬容
即使你強烈反對某個議題
解決問題的方法應該要治本而不是治標
討論的內容可以是
"為什麼會有這些問題的存在?"
"這是無可避免的嗎?"
"該怎麼解決會更好?"
而非只是視為一種絕對的禁忌,拒絕討論
甚或對於提出相反意見的人做攻擊
對於持不同意見的人更該寬容一些
藉著別人的例子, 面對自己心裡的價值觀考驗
經過討論, 多接觸與自己不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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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ei at 2:38 PM 0 comments
Labels: comment
關於性犯罪
這篇文章是幾年前在bbs站PTT 的Sex討論板上寫的
當時原本的討論主題是性侵害的罪犯刑罰
但是我對於教育社會大眾心理的這部分比較感興趣
所以剪貼這幾段稍加修改發表在這裡
也算是收集自己的文章吧
斷頭斷尾所以看起來很奇怪的話
就只好容忍了
--------------------------------------------------------------------
性犯罪是再犯率最高的犯罪行為之一
除了提高假釋門檻, 加重再犯刑罰之外
我們還能怎麼做?
當事人的面對
加強性教育, 讓女性與孩童明白自己對自己的身體的自主權
怎麼避免危險, 拒絕危險
或是已經遇到了危險該怎麼應變
孩童的部分要儘早教育
女性的部分則可以加強簡單的防身訓練
被害方的應該採取的正確反應也是事前教育重要的一環
一旦不幸受害
事件發生後
要盡量記住對方的特徵,以及別洗澡直接到醫院驗傷與留下檢體
這些小小的舉動對於之後的司法過程有莫大幫助
注意後續的追蹤檢查 (有無懷孕, 有無感染性病)
避免二次傷害
這些都是相當重要的觀念
首要的心理建設則是: 被強暴的一方並沒有錯, 你的人生也不需要因此完結
過度的憐憫反而會讓被害者覺得自己是殘缺的
應該要倡導健康的觀點
讓被害者可以接受輔導或是對信任的人傾訴, 而不覺得需要隱藏
多支持勵馨基金會這樣的組織
教育被害者站出來呼籲,喚醒警覺,避免其他人繼續受害
不要讓性犯罪一直成為報案率過低的犯罪
社會的面對
蘋果日報完美的強暴才會得到同情這則報導的標題
以及其中敘述的大眾心理
值得人深入追究
受害者卻得不到同情--為什麼會如此?
因為性侵害沒有清晰的標準
相較於在一般暴力傷害的案例中, 很少人會懷疑被害人作假
強暴案件如果具備
陌生人犯案 + 有其他的肉體傷害, 或有目擊者
-->這樣的案件所受的質疑自然較小
發生在認識的人之間 + 沒有其他明顯的肉體傷害
-->則變得很難在審判上佔得上風
偏偏熟人施暴卻是發生案件裡的大宗
許多狀況下被害人口說無憑
雖然殘忍, 但是這些第三者的質疑其實也其來有自
許多人在討論中不斷提到"假強暴"實在是令我匪夷所思
這樣的案件比例到底有多高?
我強烈覺得只是因為它聳動所以吸引注意力
不管是被害者的親友或是不相關的人
你所可以做的就是不要給被害人帶來二度傷害
而不信任或是譴責的態度正是最大的傷害
(例: 一定是被害人吸引變態, 給了變態機會等等)
我並非說假強暴不存在
但是因為擔心"搞錯"所以不惜讓真正的被害者孤立無援? 這很荒謬
有關一個我讀到的真實小案例:
美國2005 年有一樁32 年前的強暴案
受害者H女士即將出庭作證
為什麼會延宕32 年呢?
因為過去對於強暴案的處理很不尊重
以前封閉的社會多少還會認為被強暴者也有責任
陪審團是男人
法官是男人
被害者當年是在家的時候, 被入侵的罪犯以被單蒙住頭部後, 挾刀施暴
鄰居因為聽聞尖叫聲所以報警
犯案過程中H沒有看見過犯人的臉, 所以指認困難
當年在醫院驗傷存證的時候
醫師甚至在鑑定欄裡註明
這位H 小姐"情緒過於冷靜", 對於她是否受強暴持疑
當年的審判過程現在的她回想起來說:
"被強暴一事我知道不是我的錯, 但是上法庭的過程, 我知道我是自找的"
最後當年的案子裡嫌犯被釋放
而H 之後對獨處於室有恐懼, 並有失眠問題
由於心理障礙無法與他人有肢體親近, 至今沒有結婚 (58 歲)
現在由於科技的幫助
所以調出了當年存證的H女士受侵害時的底褲
以DNA 比對為證據, 重新起訴了這位後來犯下另外20多起強暴案的罪犯
比起抓不到罪犯, 抓到了罰得不夠重,造成縱容累犯云云
這樣一位堅強的受害者自願站出來指認, 都還面對了這麼大的阻力
這才是社會最該檢討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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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原本的討論主題是性侵害的罪犯刑罰
但是我對於教育社會大眾心理的這部分比較感興趣
所以剪貼這幾段稍加修改發表在這裡
也算是收集自己的文章吧
斷頭斷尾所以看起來很奇怪的話
就只好容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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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犯罪是再犯率最高的犯罪行為之一
除了提高假釋門檻, 加重再犯刑罰之外
我們還能怎麼做?
當事人的面對
加強性教育, 讓女性與孩童明白自己對自己的身體的自主權
怎麼避免危險, 拒絕危險
或是已經遇到了危險該怎麼應變
孩童的部分要儘早教育
女性的部分則可以加強簡單的防身訓練
被害方的應該採取的正確反應也是事前教育重要的一環
一旦不幸受害
事件發生後
要盡量記住對方的特徵,以及別洗澡直接到醫院驗傷與留下檢體
這些小小的舉動對於之後的司法過程有莫大幫助
注意後續的追蹤檢查 (有無懷孕, 有無感染性病)
避免二次傷害
這些都是相當重要的觀念
首要的心理建設則是: 被強暴的一方並沒有錯, 你的人生也不需要因此完結
過度的憐憫反而會讓被害者覺得自己是殘缺的
應該要倡導健康的觀點
讓被害者可以接受輔導或是對信任的人傾訴, 而不覺得需要隱藏
多支持勵馨基金會這樣的組織
教育被害者站出來呼籲,喚醒警覺,避免其他人繼續受害
不要讓性犯罪一直成為報案率過低的犯罪
社會的面對
蘋果日報完美的強暴才會得到同情這則報導的標題
以及其中敘述的大眾心理
值得人深入追究
受害者卻得不到同情--為什麼會如此?
因為性侵害沒有清晰的標準
相較於在一般暴力傷害的案例中, 很少人會懷疑被害人作假
強暴案件如果具備
陌生人犯案 + 有其他的肉體傷害, 或有目擊者
-->這樣的案件所受的質疑自然較小
發生在認識的人之間 + 沒有其他明顯的肉體傷害
-->則變得很難在審判上佔得上風
偏偏熟人施暴卻是發生案件裡的大宗
許多狀況下被害人口說無憑
雖然殘忍, 但是這些第三者的質疑其實也其來有自
許多人在討論中不斷提到"假強暴"實在是令我匪夷所思
這樣的案件比例到底有多高?
我強烈覺得只是因為它聳動所以吸引注意力
不管是被害者的親友或是不相關的人
你所可以做的就是不要給被害人帶來二度傷害
而不信任或是譴責的態度正是最大的傷害
(例: 一定是被害人吸引變態, 給了變態機會等等)
我並非說假強暴不存在
但是因為擔心"搞錯"所以不惜讓真正的被害者孤立無援? 這很荒謬
有關一個我讀到的真實小案例:
美國2005 年有一樁32 年前的強暴案
受害者H女士即將出庭作證
為什麼會延宕32 年呢?
因為過去對於強暴案的處理很不尊重
以前封閉的社會多少還會認為被強暴者也有責任
陪審團是男人
法官是男人
被害者當年是在家的時候, 被入侵的罪犯以被單蒙住頭部後, 挾刀施暴
鄰居因為聽聞尖叫聲所以報警
犯案過程中H沒有看見過犯人的臉, 所以指認困難
當年在醫院驗傷存證的時候
醫師甚至在鑑定欄裡註明
這位H 小姐"情緒過於冷靜", 對於她是否受強暴持疑
當年的審判過程現在的她回想起來說:
"被強暴一事我知道不是我的錯, 但是上法庭的過程, 我知道我是自找的"
最後當年的案子裡嫌犯被釋放
而H 之後對獨處於室有恐懼, 並有失眠問題
由於心理障礙無法與他人有肢體親近, 至今沒有結婚 (58 歲)
現在由於科技的幫助
所以調出了當年存證的H女士受侵害時的底褲
以DNA 比對為證據, 重新起訴了這位後來犯下另外20多起強暴案的罪犯
比起抓不到罪犯, 抓到了罰得不夠重,造成縱容累犯云云
這樣一位堅強的受害者自願站出來指認, 都還面對了這麼大的阻力
這才是社會最該檢討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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